惡人姓名: 劉xx
單位: 攀枝花市看守所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管教
5月28日劉管教叫袁宇賢背所謂的“行為規範”,他沒有背。劉管教問:還有哪些煉法輪功的沒背的站起來。我、羅秀梅、姚佳秀同時站起來。劉管教氣憤的罵:“XX看你們九個煉法輪功要翻天了,有本事跟XX滾出看守所去…”等難聽的話。叫我們四人每人做下蹲。我們說沒違反任何規章制度,我們不會做。然後罰我們四人值中班,站起值班,我們四人只值班,沒有站。下午上課,李濤告訴了劉管教,劉管教進號室說:“哪個叫你們坐的,要站到晚上才能坐下。”我們沒動。劉管教氣沖沖的給我們每人幾耳光,一邊罵一邊拉我。然後把我推倒在地,叫了幾個人把我擡到37號室內。另一個管教把我喊到門口,問是怎麼回事,這時劉管教又氣沖沖的沖到號室門口,一邊罵一邊在我臉上又是一邊幾耳光,當時只覺得耳朵嗡嗡響。打人罵人都是違反刑法(24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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