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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屯區公安局副局長孟憲華之惡行

惡人姓名: 孟憲華
單位: 伊春市金山屯區公安局
性別: 男
職位: 公安局副局長 局長
電話: 手機號:13039684622 w-0458-3733667,b-0458-3738512,手機:13846693497

所犯惡行
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惡警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地區大法學員遭迫害事實
伊春市朱秀清被迫害致死
伊春市金山屯區張淑華被迫害致死

2001年4月,伊春市金山屯區公安拿著寫有誣蔑大法的條子讓大法弟子簽字。如果不簽字就拘留。陳桂秋等3名大法弟子拒絕簽字,並寫上了"法輪大法好"這句發自肺腑的心聲。因此被公安拘留。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5/4/10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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