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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姓名: 陳洪生
單位: 黑河市政法委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七月五日】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黑龍江消息,原黑河市政法委書記、政協主席陳洪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陳洪生的落馬,表面上看是由於他貪腐等原因,實質上是他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而種下的惡因、結的惡果。而且,涉嫌違法被查僅僅是惡報的開始,最終的惡報將與他迫害法輪功的罪行相匹配,天懲毫厘不爽!
陳洪生,男,漢族,一九六三年三月出生,遼寧沈陽人。一九八八年八月參加工作。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歷任:黑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政法工委書記;二零一九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歷任:黑河市政法委書記、政協主席、黑龍江省政協常務委員。

陳洪生在任黑河市政法委書記期間,積極迫害法輪功,對當地明顯加重的迫害形勢負有領導責任。其迫害部分案例如下:
一、黑河市孫吳縣法輪功學員楊立華被迫害致死
二、黑河市法輪功學員不斷被誣判

1、法輪功學員陳松艷被誣判七年六個月
2、法輪功學員馬義濤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誣判
3、法輪功學員王洪霞被誣判六年
4、法輪功學員王樂英被誣判十個月
5、法輪功學員車國紅被誣判兩年
6、被黑河市法院誣判的法輪功學員還有:

◎北安市法輪功學員劉海康,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被誣判四年;

◎孫吳縣法輪功學員楊立華,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誣判三年;

◎孫吳縣法輪功學員曲永霞,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誣判四年;

◎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黑河市愛輝區法院開庭非法庭審六位法輪功學員,誣判情況:

魯鳳賢一年半(勒索罰金四千元),楊秀麗一年,朱秀明、高丁蓮、劉春蘭、張憲臣(勒索罰金三千元)都被誣判一年零一個月。

三、制造綁架十六名法輪功學員的惡性案例
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黑河市愛輝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吳文漢、汪洋帶領十多個警察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魯鳳賢在黑河市的住所,將她及正在做客的十六名法輪功學員綁架。

法輪功學員張憲臣與他七十九歲的老母親被綁架到當地派出所“四所”遭非法審訊。張憲臣遭審訊一天一夜後放回家。張憲臣的妻子曹振香當天被綁架到另一派出所至半夜放回。黑河國保大隊對張憲臣全家多次上門騷擾或電話恐嚇,並於六月下旬勒索曹振香一萬元,但仍不罷休,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將曹振香再次綁架,非法拘留十天。

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六位被黑河市愛輝區法院誣判:魯鳳賢一年半(勒索罰金四千元),楊秀麗一年,朱秀明、高丁蓮、劉春蘭、張憲臣(勒索罰金三千元)均被誣判一年零一個月。

此次惡性綁架案件是黑河市愛輝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楊英(主管迫害法輪功)、國保大隊吳文漢、汪洋具體策劃、實施並惡意構陷。

四、黑河市政法委直接迫害法輪功學員

1、黑河市愛輝區政法委誹謗法輪功的惡行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黑河市愛輝區政法委在“愛輝發布”微信平臺上發布文章,誹謗大法和神韻晚會。“愛輝發布”由黑河市愛輝區政府辦公室承辦,旨在毫無底線的捏造、散布謊言,毒害眾生。

2、黑河市政法委、610人員持續騷擾本地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零年六月起,黑河市政法委、610人員通過社區、派出所到各家搞所謂清零,強迫法輪功學員簽字。十一月起騷擾有工作的法輪功學員,以取消單位年底榮譽、辦洗腦班等威脅給單位施壓,單位對法輪功學員施壓強迫簽字,騷擾法輪功學員家屬,恐嚇子女、親屬,以影響子孫上學、影響本身提職等說辭,逼迫家人代簽。如:二零二零年十一月開始,黑河市愛輝區政法委、派出所、社區居委會上門騷擾,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及家屬。讓法輪功學員寫不煉功的保證;讓子女代寫不煉功的保證,問子女法輪功學員居住地和聯系方式,問子女的工作單位。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5/黑龍江省黑河市政法委書記陳洪生遭惡報被查-479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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