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勞教所警察
單位: 河北省第一勞教所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勞教所專管迫害法輪功的副所長說:“你弟弟陳愛忠來時身體不好,在懷來看守所已絕食兩天,到這裏仍然絕食,給他灌食,他不配合就給他輸液,但輸液維持不了多久,19日下午送到唐山人民醫院,在路上陳愛忠又吐,20日上午身體恢復正常,可下午就不行了。當時就給他把身體洗幹凈,換上了新衣服。”我當時不敢相信弟弟的死,對他們說:“我弟弟曾在懷來看守所絕食絕水19天,同樣拒絕插管灌食、拒絕輸液被送回家,身體很快恢復正常。真修大法弟子身體沒有病的。”
我心想一定要將邪惡曝光,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們的邪惡。副所長問我:“你有什麼條件和要求。”我提出三個條件:第一給我弟弟照相;第二請法醫鑒定;第三把他來到這裏的詳細經過寫成書面材料給我。副所長當時一口答應。晚上8點多,副所長讓我先看看弟弟的遺體。到了太平間,我見到了躺在冷藏櫃中的大弟弟陳愛忠最後一面。當時我雖然很傷心但心裏很平靜,弟弟的遺體顯然被整理過。戴個黑帽子,穿著新衣服,臉白白凈凈,嘴唇有血,眼角濕潤,雙耳腫大黑紫,右耳孔用手一摸全是血。我突然一把把他的上衣拉鎖拉開,只見他左胸上方有一條長10公分的傷口,我問這傷是怎麼回事?副所長連忙說是醫院搶救時劃的。又看見雙肩至後背大面積淤血青紫,我問這又是怎麼弄的?副所長說:“原來就有的。”我說:“不對,我最了解我弟弟,他身體上什麼都沒有,一定是打的。”我還沒來得及看別處,他們就著急讓我走。我要求當時拍照,副所長說等明天。我懷疑他們對弟弟的遺體再做手腳,便要求守著,被他們硬是連扶帶拉、連說帶騙地往出走。聽到身後還有人在跟太平間工作人員悄悄說著什麼,我回頭一看,他立即躲開。我當時揭露他:“在說什麼?”惡人們都慌了,惡警(警號1350147)急忙把我推出太平間大門,立即關門上鎖。我對懷來楊XX和姚XX說:我要把我弟弟身上的傷、耳朵上的血,當著所有惡人的面寫出來,免得明天被他們處理完以後不承認。他們不同意,把我送到招待所,所有邪惡之徒都一起吃飯去了,只派惡警(警號:1350020)張XX和(警號:1350064)於X監視著我。一會兒警號為1350147的警察來給我送飯,對我說:“你弟弟來時身體檢查正常。有病的勞教所不能收。”顯然和副所長所說的“你弟弟來時身體不好,在懷來看守所已絕食兩天”相矛盾。因為他當時沒參加他們的密謀,無意中說出了真話。懷來縣的幾個邪惡之徒酒足飯飽之後,來到我房間,楊XX酒後吐真言:“你弟弟在這裏絕食,給灌食時不配合,用牙把管咬住,身上的青紫是他們在強制灌食時給弄的。”一邊說一邊比劃。我一驚,他馬上意識到自己的失言,立即改口說:“這都是我想象的。”
第二天上午十點左右,我與邪惡之徒來到了勞教所會議室,勞教所副所長剛要說話,被懷來610的楊XX打斷,他說:“給屍體拍照是違法的。”接著勞教所大隊長也說給屍體拍照是違法的,又說讓我把弟弟的事處理好等等…楊XX還威脅說:“你不聽我的,我們不帶你回去。”我說我自己會回去,我要求法醫鑒定。他又說:“請法醫如果因病死亡,一切費用全部由你支付。”副所長也說:“為搶救陳愛忠,我們勞教所也花費了一萬多元,全部應由家屬承擔。”我說:“我弟弟是被江澤民害死的,他下令打死白打,死了算自殺。”我又問副所長:“昨天你不是答應了給我弟弟拍照,今天怎麼又變成了是違法的?”他們又繼續騙我:你先在協議書上簽字,然後再提條件。我一看協議書,大概內容是:陳愛忠因病,呼吸系統微弱,腎衰竭屬正常死亡,全部費用應由家屬承擔,但由於家庭困難,由勞教所替家屬支付。我說:“協議書上的內容寫的不對,我弟弟人好好的來到你們這裏,僅僅八天時間就被你們迫害致死,一切費用應有你們負責,我拒絕簽字。”副所長說:“只要你簽字,什麼條件都答應你。這份協議是我們經過反復推敲才打印出來的。”一句話道出了他們在捏造這一事實。惡人還在狡辯,我進一步揭穿他們的陰謀,揭露天安門“自焚”事件真象,並大聲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這些邪惡之徒呆呆地看著我。
我還是要求照相,等見到照片再提簽字的事。勞教所副所長說:“我退席了。”這時懷來610的楊XX讓其他人也都回避後,對我說:“你不簽字,你弟弟的事照樣處理。我知道你照相的目的是準備上明慧網,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急忙把那份協議書抄寫下來。他馬上害怕起來,把勞教所的邪惡又叫進來,當眾對我說:“把你抄的掏出來!”我毫無畏懼地說:“你們誰敢從我身上掏走一個紙片?!”副所長馬上說:“那算作廢!”我問副所長:我弟弟穿的新衣服是誰買的?他說是隊長王玉林掏自己的錢買的。此前一警察告訴說我弟弟被害的經過隊長王玉林最清楚。他也許是做惡心虛吧。
邪惡之徒們中午吃過飯,下午又一個個輪番攻擊、欺騙我,想方設法讓我在協議書上簽字,我堅決不簽,直到晚上8點,才離開會議室,回招待所。走出大門時,我發現勞教所和司法局的都在那裏,局長跟一直負責監視我的兩個女警悄悄說了幾句。
第三天早上7點左右,警號為1350147的警察神秘地把警號為1350020的警察叫出去兩次。7點多,懷來姚某對我說:走吧,我們上勞教所去。走出招待所,我一看沒有勞教所的車,知道他們在騙我,上了車,我說:我要回家。邪惡們哈哈大笑,說:我們就等著你這句話了。
到了昌平,懷來縣610的楊XX假裝問我:“昌平縣政府在哪兒?我找個同學。”我介紹給他,到了政府大院,他拿著公文包上樓去了。我當時感到事情不妙,對姚XX說:“這兒離我家不遠,我自己走回去。”他不讓我下車,我讓他開車送我回去,姚說不行,等楊一會兒回來。我讓他給楊打電話催他快一點兒,姚怕我看出破綻,說他也上去看一看。去了很久也沒下來,這時昌平金屬公司(我丈夫所屬單位)黃經理和物資局王書記進了大院。我已下車,王書記沖我氣呼呼地說:“你怎麼又鬧事去了?”我說:“我沒鬧事,是邪惡之徒把我弟弟迫害死了,讓我在協議書上簽字說因病死亡,我拒絕簽字,他們就把我拉到這裏來了。”懷來的王XX連忙說:“她沒鬧事,是我們把她拉走,又送回來了。”物資局王書記問:“他們在哪兒?”我說在樓上610辦公室。我又等了很久,還不見人,就沖上6樓610辦公室。進到裏屋,看到工作人員正在打印我弟弟在唐山被迫害的假經過。懷來的兩個邪惡之徒見到我大吃一驚,問我怎麼上來了?昌平派出所幹警讓我趕快出去,在外屋等著。我意識到是邪惡怕我把事曝光,讓世人知道,想通過昌平縣政府把我送到勞教所借以達到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最終因沒有法律依據由昌平派出所、金屬公司、物資局有關人員及懷來的幾個邪惡之徒一同把我送回家。後來,昌平金屬公司副經理又威脅我說:“你弟弟的事不準上網,一旦我們發現你上網,肯定抓你。”可見他們害怕至極。在從21日到23日處理整個事件過程中,我一直沒吃沒喝,絕食抗議,不配合邪惡,有利地震懾了惡人,揭露了邪惡。
弟弟的遺體沒有經過家屬同意,在沒有簽字的情況下,據他們的人說準備在23日下午強行火化,沒有任何法律手續。骨灰盒現已被懷來縣邪惡派人取回,存放地址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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