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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郝運修被河南省南樂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郝運修,男,58歲,河南省南樂縣楊村鄉郝莊村大法弟子。1996年12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2001年12月30日與本村大法弟子到北京證實大法,次日淩晨被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區公安分局六裏橋派出所攔截,後被南樂縣公安局帶回本地,關押在南樂縣看守所5個月。2002年5月17日,南樂縣人民檢察院以所謂的“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向南樂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5月30日下午四點左右,南樂縣人民法院開庭非法審判了該大法弟子,法庭不讓請辯護律師,不讓家屬到庭聽審,後經家屬多方努力才允許到庭聽審。審判進行了一個小時左右,最後,南樂縣“人民法院”枉法判處大法弟子赫運修有期徒刑三年。現被關押在鄭州市(新密)監獄。此次對大法弟子赫運修非法審判的責任人是:
審判長: 王麗婷
審判員: 代榮芬、趙同順
書記員: 王守剛〈兼〉
另外消息:赫運修被南樂縣人民檢察院、南樂縣公安局非法逮捕後不久,南樂縣楊村鄉政府的邪惡之徒非法闖入赫運修家中,將家中的小麥、水泵等物品抄走,至今尚未歸還。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9/15/36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