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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杞縣大法弟子王贊美控告公安在法庭上綁架無辜


她叫王贊美,女,56歲,家住河南杞縣青龍街18號。就在2002年7月19日,杞縣法院開庭非法審判大法弟子李俊霞、耿洪麗、楊洪仁那天,她作為一個旁聽者,進了審判庭,坐在那兒靜靜地聽,一聲也沒有吭。

剛開庭大約有一個小時,法庭內忽然間抓起人來了。它們先把趙則敏抓了出去﹙他當時一句話也沒說﹚,而後又抓劉自全和她,它們抓住她的衣服往外拉,她還不知為什麼要抓人,就喊:“土匪無故抓人啦,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後來,她問它們為什麼要無故抓好人,它們說:不能把手放在胸前。她就說你們在開庭之前,規定把手一定放在什麼地方嗎?你們說沒有。既然沒有規定把手一定放在什麼地方,那麼我的手是自由的,我的手想放在那兒,就放在那兒。如果說你們一定不讓我們的手這樣放,可以對我們說一聲,可是你們又不敢這樣說。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廣眾面前,象土匪一樣抓起人來了,而且還把劉自全和趙則敏當時就帶上了手銬。

它們頭頂著國徽,肩帶著警徽,法院執法人員,竟然知法犯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仗勢欺人,把他們三個人綁架拘留了十五天。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9/1/35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