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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錦濤清華大學同學張孟業在黃埔戒毒所洗腦班備受摧殘淩辱


【明慧網】大法弟子張孟業在5月17日由於被叛徒出賣,於5月18日被強行送到黃埔戒毒所洗腦班,在這裏張孟業受盡了種種非人的折磨。
黃埔洗腦班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法西斯場所,在這裏廣州市610恐怖組織網羅了社會上的流氓充當打手,瘋狂迫害大法弟子。

在洗腦班裏,大法弟子一人一個房間,房間裏裝了監視器,大法弟子的一舉一動,暴徒們都知道。暴徒們每天強迫大法弟子看汙蔑大法的錄像,大法弟子之間不許說話。看完後要寫“作業”,大法學員如果不看錄像或不做“作業”,就被暴徒們按倒在地上,拳打腳踢,一陣毒打,他們還用掃把柄或用鐵鎖打腦袋,打得頭上一個個的大包;如果大法學員寫的“作業”他們不滿意,也被他們一陣毒打。強迫大法學員長時間做90度的鞠躬,如果做不到,也是一陣拳打腳踢。

對於堅決不肯妥協的大法弟子,他們就更加瘋狂的進行迫害,不給水用,大熱天一天只給一熱水瓶的水,洗臉洗澡都不給水用;連續幾天不許睡覺;他們把大法女學員的衣服脫光了毒打,拽頭發,把頭發一縷一縷拽下來;他們對大法男學員打得就更慘,用夾子夾、擰身上的肉,專挑身上要害的部位打,有的大法弟子就被他們連續毒打了三十多個小時,被打得全身紫黑色,體無完膚。

如果大法學員被這樣毒打還不肯妥協,暴徒們就把廁所的廁缸出口用東西堵住,灌滿水,把學員的雙手銬在身後,把大法學員的頭按到水裏,讓人喘不過氣來;或者拿一個水桶,裏面裝滿水,把大法學員倒提起來,腳朝上,頭朝下倒插在水桶裏,提起來,插進去,這樣來回折騰。暴徒們還叫囂,“不會讓你死的,就是要叫你生不如死”。

如果大法弟子絕食,在絕食的第二天或者第三天的晚上12點後,暴徒們就開始強行灌食,他們把學員綁在椅子上,灌辣椒水、酒等刺激性很大的東西,有時還從鼻子往裏灌。

暴徒們也知道他們幹的事情是違法的,所以不敢在白天打人,都是在晚上十二點以後開始折磨大法弟子,半夜裏,暴徒們的打人聲,大法學員們的慘叫聲,令人聽了真是毛骨悚然。

在這種種迫害下,有許多大法學員由於人的身體承受不了,違心的妥協了。張孟業就是這種情況。暴徒們得意洋洋地把張孟業寫的文章到處張貼,還錄了像,到處宣傳。張孟業在洗腦班裏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東西是在連續幾天不讓睡覺、暴徒的毒打、被灌辣椒水、被倒插在冷水裏,人的主意識不清醒的情況下所說所寫的,是違背他本人的意願的,所以統統作廢。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1/35304.html

張孟業講師自述幾年來遭受的迫害情況

(1)在廣州市黃埔區的所謂“法制教育學校”裏,我絕食抗議對我們夫妻的綁架,以及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被所謂的“幫教隊”(實質是打手隊)的暴徒們緊緊的捆綁在椅子上動彈不得,再強行灌鹽辣椒水,還要受耍猴似的百般羞辱。施暴者有:打手隊長邱朝華(男,重慶市郊人,63年生)、副隊長詹永龍(男,潮汕口音,近30歲)、一個廣西人(男,約40余歲)、副校長余若蘭(女)也在場。其余就記不清了。

(2)此後在黃埔法制學校裏便開始了暗無天日的恐怖生活。從五月底起把拘禁我的單間房封閉起來,幾乎不讓睡覺,每天晚上十點半後僅給躺2、3小時,並故意把燈開得通亮(燈開關在房外,由打手們控制著),強光耀眼,刺得人頭暈目眩,無法入睡休息。在這裏我被拘禁了七個半月,一直在獨身房裏度過。不僅度日如年,而且只要我講真話,堅持法輪功“真善忍”信仰,便會受到反復的迫害和折磨。

(3)每天下半夜,暴徒們便兇神惡煞似的來折磨我。輕則侮辱人格,邱朝華幾次用他的口水抹在我的臉上,黏糊從我頭上拔下來的頭發,做胡須以羞辱我,妄圖摧殘我的意志;同時罰長時間的蹲站(包括各種姿式),還把骯臟的垃圾鬥倒蓋在我的頭上;重則拳打腳踢,我被打得遍體鱗傷。有幾回,打手王建賓(男,約30歲,河南人)抓著我的頭發把我提起來(離地),狠狠的往下摔,一次一次的把我摔得幾乎站不起來;尤其當蹲站的時間長了,腿上的肌肉繃得緊緊而近乎僵硬的時候,邱朝華或其他暴徒重重的踢過來,我的腿痛得就像斷了似的,傷得更厲害。兩條腿也因此好長時間蹲不下來洗澡,臀部和腿部到處是青一塊、紫一塊的傷痕,兩個月還消失不了。暴徒們用拳指或4分粗的自來水鐵管狠刺我的胸部,受傷兩個月後還隱隱作痛,深呼吸時尤覺得痛。還有暴徒用4分粗的自來水鐵管橫掃我的頭部,邱朝華用硬木制的煙鬥重敲我的頭部,我的頭被打得到處是腫包,睡覺時枕頭部都有困難。有兩次打破了我的頭,不斷流血,他們擔心傷口打大了,白天易被人發現,才停手沒有繼續打下去,而且當時就強迫我把衣服上的血跡洗掉。

(4)2002年5月下旬連續4天,在零點後天亮前,暴徒們輪番使用上述種種手段對我進行野蠻、殘酷的迫害,但都沒有使我屈服。邱朝華、王建賓和另外兩個暴徒把我的手綁在背後和腳捆綁得緊緊的,倒提起來,整個身體倒掛著,把頭按在廁所茅坑裏強行灌水(用拖地板的拖布堵住茅坑下水口,再放滿水),直到我拼命掙紮,才把我的頭拉起來吸幾口氣,再按下去強行灌水,這樣殘忍的一次一次反復,把我折磨得死去活來。每當我窒息得拼命掙紮時,肢體欲裂,五臟俱崩,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痛苦和恐怖足可想見矣!

(5)在往後的日子裏,只要我表示繼續堅持法輪功信仰,甚至稍不順他們的意,就用上述種種手段折磨我。其它方式姑且不論,直到11月份還強行灌水迫害我5次,其中第一次倒提著灌(如前述),後來3次把我按倒在地,再把頭按在廁所茅坑裏強行灌水,並用腳重重的踩在我的胸背上,我的肩膀也因此磨出兩個大大的傷疤,一年後尚未完全消失。最後一次是把頭按在桶裏強行灌水,灌得肚子脹脹的,尿憋得厲害,要求方便,邱朝華和另一個打手(平遠人,男,20歲許),就兇狠狠的威脅不準拉,否則強迫喝回去,真是毫無人性。

(6)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對法輪功學員的精神折磨同樣是殘忍、恐怖的。他們不僅每天強迫我們看誣蔑、攻擊、栽贓法輪功的錄相、圖書、報紙及其它音像資料,還強迫我們天天寫所謂的“作業”。若達不到他們謾罵、攻擊法輪功的要求時,輕則訓斥,重則拳打腳踢…各種體罰,甚至強行灌廁所茅坑水。我後來的4次被灌水,其中2次是因為“反彈”拒絕“轉化”,另外2次是因為“作業”沒達到他們的要求。而且在我“反彈”時,邱朝華一再恫嚇、威脅,把我送廣州芳村精神病院,或給我打毒針、吸毒,或送戒毒所女宿舍灌尿、灌屎,或送禁閉室。

(7)廣州市“610”派往黃埔“法制教育學校”的頭目王友成(男,50余歲,他自稱原是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的保衛幹部),是上述一切迫害的主謀,該校的總顧問林和平(代校長)、正副教導主任譚志堅、陳衛民則是策劃和指揮,有兩次我拒絕了陳衛民的要求,結果深夜就遭到強行灌水。打手隊長邱朝華,副隊長詹永龍、打手王建賓……則是實施上述摧殘、迫害的兇手暴徒。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0/116231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