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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大法弟子鄧香雲被鶴崗市公安局虐殺
鄧香雲,女,39歲,家住鶴崗市工農區,法輪功學員。2002年4月20日被再次非法關押到市第二看守所,關押期間腦瘤復發,出現生命危險,二看惡警不但不放人,李所長、張所長還多次去醫院要把鄧香雲收回關押。這樣直到8月1日鄧香雲已經奄奄一息,才把鄧香雲送回家,回家第二天,鄧香雲含冤離開人世。
鄧香雲98年開始修煉大法。修煉後身體健康,家庭和睦,有一男孩10歲。
2002年2月因堅修大法被派出所從家中抓走,並非法無限期關押,倍受精神折磨和肉體折磨,於同年10月在看守所突然出現病危狀況,雙目失明、休克等癥狀,送醫院搶救,診斷為腦瘤,才被保外就醫,回家後,鄧香雲恢復煉功學法,病情很快好轉,並能自理及照顧家人,一家人又恢復了往日的平靜和幸福。
然而,2002年4月20日有人在工農區有線電視插播了法輪功真相,揭露了江澤民為一己私利栽贓陷害法輪功的事實,市委書記張興福為撈取政治資本,幫助江氏流氓集團掩蓋迫害法輪功真相,公然下令對法輪功群眾進行大搜捕。而張興福對南山煤礦發生的瓦斯爆炸死了44人的事件,欺上瞞下,事故發生時先將井下電源關閉,井下不能通風排氣,又沒有及時搶救,缺氧窒息,使死亡人數增多。省裏來人調查,他隱瞞實情,竟說44條人命是因為及時處理的成績。由此可見,江澤民領導下的幹部是怎樣的草菅人命!
4月20日左右公安抓了600多名法輪功學員,剛剛恢復健康的鄧香雲也未能幸免,被關押在鶴崗市第二看守所,由於再次受到沒有人性的精神及肉體折磨,她腦瘤復發,再次出現生命危險,才被送往醫院,但並沒有獲得救治,使病情極度惡化,雙目失明。在這期間,家屬多次要求公安局放人,可市委書記張興福下令一個不放,在這種情況下不但不放人,二看惡警李所長、張所長多次去醫院要把鄧香雲收回關押,鄧此時不能自理,只好作罷。這樣直到8月1日鄧香雲已經奄奄一息,公安局怕人死在關押期間,為了推卸責任,才把鄧香雲送回家,回家的第二天,8月2日鄧香雲含冤離開人間。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8/16/34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