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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法弟子劉俊華絕食抗議四十七天 生命垂危
黑龍江省佳木斯劉俊華,男,36歲,因99年9月進京上訪,被非法判兩年勞教。2000年11月與其他10名大法弟子集體沖出牢房。2001年10月底在黑龍江省密山市不慎被抓。為了抵制邪惡的迫害,劉俊華連續絕食長達44天,後被保外就醫回到家中。今年4月9日晚在全市大搜捕行動中,被當地南衛派出所惡警非法從家中強行抓走。
被看守所劫持期間,劉俊華為了不配合邪惡,再次以絕食方式抗議邪惡的迫害。現已被送入西格木勞教所。他的父母近日去勞教所探視兒子,未能讓見面,有關領導告知說:“劉俊華目前身體很消瘦和虛弱。”到截稿為止,劉俊華已絕食長達47天,生命垂危。
據了解,在4月9日晚惡警到劉俊華家抄家時,順手牽羊把劉俊華妻子羅慧(大法弟子)的手機(價值3000余元)偷走了。她為了要回她的手機,曾多次到南衛派出所及東風分局交涉,最後得到南衛派出所所長答復是,他們的幹警沒人拿,而且所長欒波還告訴羅慧:“上哪告都行。”當時羅慧表示要向上面告他們時,南衛派出所為了打擊報復,於第二天下午(5月5日下午)到羅慧家中抓人,因當時兩位老人說兒媳沒在家,沒有給他們開門。結果這些惡警就開始在她家門口蹲坑。大法弟子羅慧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有班不能上。
據悉,羅慧單位的領導多次到她家,告訴其父母讓羅慧回單位上班,如超過半個月不上班就將其開除公職。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2/5/29/31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