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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沒證據治罪,就在看守所無限期關押



白三元,男,40歲左右,是甘肅省的白銀市靖遠縣平堡鄉金峽村農民。由於修煉法輪大法,於2001年8月27日被非法審判,法庭拿不出任何認定他有罪的證據,律師為他作了無罪辯護,但他仍被無辜關押在西果園看守所至今已一年多了。這個被捕前完全健康的壯年男子被折磨得心率一直在120次/分,兩腳兩腿疼痛,四肢麻木。他的妻子也同時被抓,至今仍被關在蘭州平安臺勞教所。白三元父母已故,老嶽母多病多次住院搶救,兩個未成年的孩子無人照顧幾乎成了流浪兒,一個原本美好幸福的家被無辜迫害得妻離子散。試問什麼法律規定了一個無辜的人可以被這樣長期關押?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2/5/9/29788.html#chinanews05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