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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正陽縣律師李健被省第三勞教所迫害致死


2002年4月25日,法輪功學員李健被害死於河南省第三勞教所,死時年僅34歲。
李健是河南省正陽縣人,生前是一名律師,因制作真相資料被綁架,被非法強制勞教三年。2000年被捕,2001年4月底被送往許昌河南省第三勞教所勞教,在第三大隊一中隊強制勞教期間,他受到非人的待遇,多次受繩刑迫害,被強制洗腦,不讓睡覺,被迫強體力勞動,幹不完就不讓休息,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他生前年輕,無任何疾病,卻被勞教所謊稱為暴病而死。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5/8/29729.html

繩刑,超強度苦役,不讓睡覺--一年輕律師死於河南第三勞教所


【明慧網】法輪大法信息中心5月8日報道- 河南消息,河南省第三勞教所為了逼迫34歲的律師李健放棄法輪功信仰,利用繩刑,超強度苦役以及不讓睡覺等方式殘酷地折磨他,導致李健在2002年4月25日死亡。
消息來源說,律師李健是河南正陽縣人,因為傳播法輪功真相資料而被捕,2001年4月底被送往河南省第三勞教所。勞教所稱李健因暴病而死。了解李健的人說,李健在被捕前身體健康,無任何疾病,勞教所的解釋令人難以置信。

據了解,繩刑,為河南第三勞教所發明,並向其它勞教所介紹其殘害人的“經驗”。此刑罰極其殘酷,是將人用特種方法捆綁,一次半小時,不斷地緊繩子,半小時後松掉,緊接著再綁,捆一次為上一繩,捆幾次為上幾繩。此酷刑可導致繩子深勒進肉裏,令手腕神經失去知覺,難以恢復。據悉,通常普通犯人上一兩次繩就受不了了,但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上繩竟達五六次之多。

知情人透露,河南第三勞教所強迫法輪功學員每天6點以前起床,一直幹活到晚上,幹不完不讓睡覺,除了吃飯中間沒有休息時間。為了逼迫學員放棄法輪功信仰,獄警輪班看守,幾天幾夜不讓學員睡覺。勞教所的警察曾在會上公開稱法輪功學員死了白死,誰也不負責任。

資料顯示,到目前為止,已有20,000多名法輪功學員未經法律程序被送進勞教所。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5/9/29772.html

青年律師李健被河南第三勞教所惡警迫害致死的事實經過

【明慧網4月20日訊】李健(男,35歲),律師 ,殘疾人,原住址為河南省駐馬店市正陽縣檢察院家屬區。98年6月得法,2002年4月25日淩晨3點被河南省第三勞教所三大隊(地址:許昌市)迫害致死。
李健是在精神和肉體上承受著巨大痛苦,在長時間超極限從事體力勞動情況下被活活累死的。李健臨死前曾告訴別人:哪怕不讓我吃飯,只要讓我休息五分鐘就行。可是就在李健離開人世的最後一天惡警都沒有答應他的要求。李健於2002年4月25日淩晨3點被迫害致死。惡警假惺惺地做人工呼吸,打強心針,然後將屍體送往醫院。25日早晨,三大隊惡警和所長開始造假,一學員提議:為李健哀悼3分鐘。惡警說:“李健死沒死我們還不知道,你怎麼知道?”因為這句話,這位同修被加期6個月,遭到惡警瘋狂報復。(平時只有2-3個惡警值班,今天三大隊惡警全部出洞到車間監視)。

中午,惡警不許各大隊近距離吃飯。午飯後各大隊惡警頭子對每個班威脅:告訴大家,李健死了,不許針對李健之死幹別的,否則後果自負。下午,檢察院和曲副所長在大會上宣布:李健死於疾病。並威脅:誰想利用李之死制造混亂就不記勞期(任意增加勞教期限)。第二天,曲副所長開會說:“我們已和李的家人協商好了,家人都沒意見,你們就別鬧了。”

大家都知道李是被迫害致死的,24日李還出工,沒有任何病態。大家集體絕食,抗議虐殺大法學員,一學員提出要見李的家人告知真相,惡警不敢答應,反而給這位學員加期幾個月。還有幾位大法弟子因絕食抗議而被加期。

望李健的家人及親朋好友認清邪惡,為李健討回公道。同時呼籲國際社會調查此事,為李健討回公道,將江××及其幫兇早日推上審判臺。

當時三大隊惡警有:隊長譚×、指導董×、教導仁×。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20/487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