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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執法人員和雜案犯一起迫害大法弟子
樂山市石駐山看守所,所長親自舉鞭毒打一名女大法弟子,一邊打一邊罵。鞭子長2 米,厚3寸、寬3寸,是汽車輪胎做的,打上去人馬上就變形,直到現在被打的女大法弟子的腿還是畸形的。而且40多個女大法弟子每人身邊站著一個男武警,用手打女大法弟子。有個大法弟子被幾個武警用皮鞭抽、用穿著皮鞋的腳亂踢,她的腿當時被打得骨折,兩年後的今天腿還在痛。所長一邊抽打一邊罵:“你們煉法輪功就是搶我的飯碗,我就不讓你們活得好。”那些警察當時真是喪失了理性,否則他們應該明白,奪他們飯碗的不是修煉“真善忍”的大法弟子,而是殘暴自私的江澤民。
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那些執法人員、護衛隊的打手,和雜案犯一起迫害大法弟子,世上最下流的話從執法人員、護衛隊打手、雜案犯嘴裏罵到大法女弟子身上,世上最殘暴的行為用來對待大法弟子。她們從穿著和言談舉止上都變異、下流,女執法人員頭發象男人式的染成變異色、穿得象色情場所三陪小姐那樣暴露,有的還搞醜惡、骯臟的同性戀,每天以打罵大法弟子來取樂,縱容指使那些有惡習的雜案犯來迫害大法弟子。執法人員和護衛隊的打手,他們的品德素質和那些吸毒犯、雜案犯差不多少,有的比雜案犯還壞。有一次電視臺來了,她們叫我們做廣播操,欺騙世人說全部轉化,當時就有十來個大法弟子煉功證明自己沒轉化。等電視臺一走,它們馬上臉就變了,說誰要煉功就出來煉,結果有十來個大法弟子站出來煉,幹部就說煉可以,但從現在早上7點盤腿煉到晚上12點鐘,腿不準拿下來。但大家不聽她們的,因為我們師父講了能煉多長時間就煉多長,結果煉1個小時左右腿就痛得受不了,可是那些被洗腦而邪悟的人,一看她們把腿拿下來,幾個人就跑過去強行搬上。那些人卻毫無人性不管學員死活強行搬上去,幹部也在一旁亂罵,這樣反反復復地折磨我們,可想而知我們在那樣邪惡的環境中每一天是怎麼度過的。從早晨到晚上盤腿已是超強度了,而且後來又體罰這些學員,讓她們長期站軍姿,吃飯都不準坐,也不準上廁所,從早上6點半到晚上12點才上樓睡覺。雜案犯時常打我們,但她們會悄悄對我們講:在你們面前我們才是壞人,你們是好人,沒有惡習。……為了減期,幹部叫這樣。但是她們不知道,天理是不容任何生命迫害無私的大法弟子的,不管是受到誰的脅迫,只要參與了迫害大法弟子,壞事就要算在自己的頭上,惡報也會因此降臨到自己的頭上,這可不是眼前一時一世的安逸能彌補的。
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是兇殘的、見不得人的,只要是堅修大法就沒有說話的權利,兩個或三個人包夾一個大法弟子,沒有人身自由權,看見兩個大法弟子互相微笑都不準,上廁所也不準,受不了打報告,報告了幾次等幹部折磨夠了才同意上廁所。
7、8月的夏天,它們把大法弟子關在房間裏整天不準出門。從早上7點坐軍姿,不準動,更不能說話,到晚上11點半才能睡覺。坐的是塑料凳,屁股都坐爛了。十幾天不準洗澡,7、8個人只用半盆水洗臉。洗完後水已經很臟了,然後還要用來洗腳。家人來了又不準見面,反過來還汙蔑我們不管家人。也不準打電話和接電話。還欺騙、威脅我們不轉化就不準回家等,使很多想出去的學員為了不受迫害而違心接受轉化。
幾個幹部和護衛隊打手圍著50多歲的大法弟子用警棍打、電棍電,拳打腳踢、亂打亂罵,超長時間體罰、暴曬,每天只能睡4-5個小時甚至更少。令人發指的是,有一個管教竟然叫刑事犯用鋼條打一位快60歲的大法弟子張志清,老人被打得昏死過去,屁股被打得沒有一塊好肉。另一位女大法弟子則被幹部縱容4個犯人用4根帶節疤的竹子合在一起來輪流毆打,邊打還邊罵下流的話,直到它們打得累了才停一下。這位弟子身上、手上都被打爛,血流不止,還伴隨著發燒。許多弟子們看到她被打成那樣,就絕食抗議,要求停止對她的迫害。有的弟子絕食時被幾個邪惡之徒強行灌食。
還有更下流的是:一位女大法弟子被雜案犯強行脫去衣服,讓她一絲不掛的站在鏡子前,罵她羞辱她一直到早晨。
大法弟子王洪霞,只要聽到有人誹謗大法時就要站起來護法,然後就會被幾個管教或護衛隊打手毆打和迫害,她受到的迫害是最嚴重的。
有一位大法弟子因不改變對大法的正信,無理的關押到期後邪惡們仍不放人,她的母親到監獄來要人,她母親說我女兒煉“法輪功”變好了,我女兒上訪為人民坐牢,我是常人我看不過眼,你們還要迫害我女兒我要到省裏上訪告你們……。
七中隊一大法弟子李馮琪被判一年半,已經到期了,她父親臨死了盼望能見她最後一面。管教給她說,轉化了才能回去。但她說,我不會欺騙世人,不會把正法說成邪的。結果被延期4、5個月才放她,回家時父親早已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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