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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石三頭勞教所殘酷迫害大法弟子


一、“聯號制”背後的罪惡

獄方利用犯罪人員(賣淫、吸毒勞教人員)看管法輪功修煉者,名曰“聯號制”,用幹警的話說就叫“無處不連,無時不連”。站立時前後挾持,坐下時左右監視,使得修煉者在這個原本失去了自由的空間裏,更加失去了人身的基本自由。

在聯號中有一些心理變態的吸毒者在幹警們的慫恿下,對無辜的大法修煉者大打出手,充當可恥的幫兇、可憐的棍子。為了逼迫修煉者違心表態,有的用鋼針及拖把桿、笤帚桿紮修煉者的胸部、下身,扯頭發、擰細肉、打巴掌。吸毒人員謝XX就曾因對數名大法弟子采取極端下流的手段進行殘害,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引起了人們的公憤。為了掩飾勞教所的罪行,一名蔣姓的幹事(教唆者)授意由謝XX個人承擔責任,加刑半年,並“溫言”安慰其說:“等風頭一過,我們就給你減刑。”

二、恐怖籠罩下的黑暗

為了強迫修煉者寫下所謂的保證,抄背所謂的“隊紀隊規”,幹警頭頂警徽,手揮警棍,動用暴力,公然幹著人性滅盡的勾當。指導員趙XX親自“指導”如何電擊,南京大法弟子淩某某就在長時間的電擊下昏死了過去……南通大法弟子王某被趙XX拖到無人的空房裏用幾根電棍連續電擊了近3個小時,全身傷痕累累;常州大法弟子陸某某被連續電擊得左腳不能站立,額上出現一塊大血包,最後倒在了血泊裏……

勞教人員都知道,在女子分所四中隊,幹警要開始惡毒迫害大法弟子時就會用喇叭放音樂,她們想用音樂聲來掩蓋其見不得光的惡毒行徑,而有時慘叫聲淒厲,連樂曲聲也蓋不住,真可稱為“音樂下的殺手”、“夜半中的慘叫”,這是這裏“公開的秘密”。

為逼迫修煉者抄背其炮制的“通告”,幹警張X罰大法弟子日夜蹲地。一位姓洪的大法弟子和一位姓秦的弟子因不配合邪惡,竟被罰站長達十余個晝夜;隊長李X罰一名陳姓的大法弟子連續4天5夜以立正姿勢站立,不許睡覺,稍感不滿意就指使著聯號的犯人暴打,並且不允許其洗漱,最後用“鯽魚熬湯”(把水澆在身上然後電擊)的方式致使陳體無完膚,頭部腫起,紫黑不堪……

去年九月初,女子分所三中隊為了逼迫修煉者寫所謂的“作業”,不允許大法學員睡覺並讓聯號監督,想以此來摧毀修煉人的意志,大法弟子們紛紛絕食嚴正抗議,最後才算勉強“同意”大法學員們從後半夜開始可以睡3到4個小時,而一到早上4點半,就要催學員起床了。就這樣一直持續了半個多月,直到國慶節來臨才解除了這一“處罰”。

三、塗炭抹灰的警官

作為女子分所三中隊的指導員趙XX,她不是用良好的工作態度與作風來樹立警官應有的形象,而是在工作中一味地謾罵、汙蔑,發泄私憤。她見大法弟子不肯穿牢服,便咬牙切齒地惡毒謾罵。幹警徐某、蔣某某、張某等人值班時吃的點心什麼的都是由那些吸毒、賣淫女“孝敬”的,甚至在其洗頭洗澡時都要這些人來伺候。有一次,徐某吃完了點心,把腳高高地蹺在辦公桌上,辦公桌上瓜子殼、糖果紙亂七八糟的一大堆。她拉著嗓門大喊:“叫一個勞教進來幫我收拾一下,再倒一杯水來!”自己都懶得動一下。在這裏許多法規都只是用來裝點門面的,形同虛設,而這些人就這樣以其自身的行為給警員的形象塗了炭、抹了灰。

江蘇省勞教局公布的《執法執紀十二條禁令》的第一條就明確規定,“禁止幹警打罵、體罰”,而石三頭女子勞教分所的大部份幹警根本無視法紀法規,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大法修煉者進行著惡毒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1/26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