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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東縣哈達派出所迫害、勒索大法弟子
2001年9月2號晚10點左右,大法弟子孫桂華被雞東縣哈達派出所再次抓捕。派出所得知,洪法標語是孫X寫的,惡警孫南帶領村幹部劉海軍等三人闖入孫家,翻走了大法書籍,毀壞了小賣店的商品,將孫桂華帶到派出所,警察讓他說出另外參與的同修,孫桂華不說,惡警姓邱的把他弄倒在地上,腿上壓一把鐵椅子,用塑料管打他的腳,打了一氣,想從孫桂華身上榨取它們想要的東西,孫的腳被惡警打得鐵青,腫得象饅頭,被扣押了兩天,勒索人民幣5000元後才放回家。
2001年9月2日晚8點鐘左右,張亞芹因和同修一起出去貼洪法標語,被哈達派出所抓捕到派出所,警察問她另位學員是誰,張說不知道,惡警王雷拿手巾抽張的臉,又打了兩個耳光,叫張坐在地上,腳上壓個鐵椅子,一邊一個惡警踩張的腳,還有兩個惡警拿塑料管,一邊一個一起打。張發正念,兩個惡警都說肚子疼,又換兩個惡警,上來打一氣,一個說肚子疼,一個說腰疼,他們又換一個惡警上來打一氣,一共打四氣,這些惡警有王雷、孫南、張彪,還有姓邱的,這些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他們不知道惡有惡報的天理。張的腳被打得鐵青,一直到膝蓋,腳的骨頭和肉都分離了,腳上全是血泡。張被扣押兩天,放回家,兩個多月不能下地,醫療費花了1千多元,張的丈夫上派出所去找,他們有點害怕了,勒索的5000元即將如數退還。 (2002年3月5日)
責任人:哈達派出所所長 王化波,副所長 蓋國才。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2/3/11/26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