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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資中縣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對大法弟子嶽道慈的迫害


嶽道慈:女,50歲,四川成都人。

2001年元月去北京上訪被抓。2001年3月初被押送至四川省資中縣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關押。剛進入所隊(五中隊),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幹警周俊輝便安排吸毒人員對其進行“包夾”(二十四小時嚴管)。從清晨六點起床至深夜,面壁而站。不許隨便走動,每天站立時間在十六小時以上。雙腳尖必須靠墻,眼睛距離墻壁不足十公分,但必須睜開,若閉眼被包夾人員發現,非打即罵。上便桶必須打報告,每天只準上兩次。入所後,曾有十七天不準洗臉、洗腳、漱口。盡管如此,但她仍不屈服,包夾人員便叫她雙手高舉伸直,貼墻面壁。包夾人員稱這種刑法叫“巴起”。有一次強迫她及全寢室的幾個法輪功學員連續“巴起”長達六天。如有不從,包夾人員便拳打腳踢。有一次同寢室的楊太英對這種殘酷的肉體折磨表示不服從,準備以絕食抗爭。結果招來吸毒人員一頓拳腳,連隔壁監室的“包夾”都趕過來增援,拳打腳踢。問她們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法輪功?包夾們說:“是幹部要求我們這樣嚴管的。入所隊的都是這樣的,就是讓你們轉化。要不轉化,就用各種辦法,直到寫悔過書為止。不然幹部要加我們的教。周幹事說的,如果我們發善心,不讓你們面壁,就不利於轉化。”

幹部每天到各監室查房,看到各個房間一排排法輪功學員“巴起”,熟視無睹。反而若看見有法輪功人員坐著未“巴起”,不一會兒“包夾”人員便會被幹部叫到樓下訓話。回來以後“包夾”立即叫道:“起來,起來!‘巴起’不然幹部看見了,我們又要挨罵。”

幹部會時常突然查房,查看監室裏的法輪功學員是否都面壁而立。弄得“包夾”們也十分緊張。如遇到上級或外單位的來所檢查,或參觀,幹部會提前在窗口做手勢,叫“包夾”人員讓法輪功學員坐下“學習”,讀所謂的“教材”。檢查人員一離開,立即起立面壁。這種面壁站立,長達幾個月。

幹部還規定,“包夾”人員的獎分與迫害法輪功掛鉤,逼迫妥協得越多,獎分越多,就可以提前解教回家。所以,“包夾”人員就十分賣力地為幹部充當打手。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4/13/28418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