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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畢節市非法判處13名大法弟子3-7年徒刑
貴州省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1年10月19日將已被非法逮捕關押近一年之久的7名大法弟子以捏造的罪名分別非法判處3-7年有期徒刑。這7名大法弟子分別是曾勉芝(75歲,離休幹部),蔣祖瓊(45歲,某賓館職工),吳坤堯(30歲,某中醫院職工),鐘興柄(36歲,個體戶),李萍(31歲,無業),張正湘(37歲,銀行處長),丁希斌(61歲,公安局退休幹部)。另有6名大法弟子遭到非法勞教。
據悉,該案曾因證據不足而被退回重新取證,無法判決,拖延達一年之久。目前此冤案給貴州省“公檢法”部門添了一筆枉法最高紀錄:因一次散發真相資料抓捕人數最多(數十人),判處最多(勞教6人,勞改7人)、判刑最重(最高7年,最低3年)。在受到非法判處的13名大法弟子中,有三對夫婦同時被迫害,三個家庭因此家破人散。鐘興柄夫婦二人被非法判刑後,家中留下一個才1歲多的孩子無人撫養照顧,張正湘、李萍夫婦也留下一個8歲的孩子在家中,現由其父母(無收入)撫養,艱難度日。
此次參與非法審判的執法犯法者(部份)有:
貴州省畢節市人民法院 審判長:王亮仁
審判員:黃衛瓊 王曉嵐
書記員:唐春生
貴州省畢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王向陽 吳學亮 朱洪春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4/3/27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