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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當局滅絕人性迫害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政府開始大規模迫害法輪功以來,新疆的修煉者和全國其它地區一樣,受盡執法部門各種殘無人道的肉體折磨與精神摧殘,其具體迫害事實如下:
被抓的修煉者在臨時關押期間,執法人員給他們帶手銬、腳鐐,吊起來打得遍體鱗傷不能走路,長時間白天晚上不讓睡覺,抓著頭發將頭在墻上無數次撞擊、用電棒電擊全身及敏感部位直到皮膚被電焦,將人強迫送進精神病院,給頭腦完全正常的人註射大劑量的鎮靜藥,被迫害人至今常常頭痛欲裂承受不了時滿地打滾,在修煉者被打的痛苦喊叫時,給他們嘴裏塞進使用過的無比骯臟的衛生巾或用膠布貼在嘴上,南疆地區將四名女修煉者強暴後致使懷孕,鐵證如山。

勞教所為迫使法輪功修煉者放棄修煉,使盡各種絕招,最開始用強制勞動每天十幾個小時,每天只休息兩三小時或背著手做兔子跳,從一樓到三樓一級一級往上跳,或圍著操場不停地跑。抗議不公平待遇的學員被五花大綁,痛打、不讓吃飯、不讓睡覺。讓犯人百般折磨大法弟子,學員被打斷鼻梁骨,身體多處留下傷殘。管教用骯臟下流的語言辱罵修煉者是家常便飯,管教還親自拿電棍電修煉者。受害人被迫脫掉衣服,一次兩個管教一人拿兩根電棍,四根電棍同時電一個人如果痛苦喊叫就用膠布貼上嘴,一直電到答應“悔過”,然後送進另外房間有管教給“悔過書”樣品照抄一份算過第一道關,這期間包括白發蒼蒼的老人,還有在外面白天晚上連續站幾天、十幾天、二十幾天近一個月時間長短不一,因承受不了只好寫“悔過”。如果房間有一個人不放棄修煉,他們就懲罰所有人幾天不讓吃飯,並威脅:只要房間有一個人不放棄修煉,其他人不能享受減刑等等卑劣手段。
給犯人發誓:不管用什麼手段,只要能達到強制放棄修煉目的就給大幅度減刑。並說每年有兩個非正常死亡指標,整死也不怪你們等等,鼓勵和暗示他們摧殘修煉者。欺騙修煉者放棄修煉後思想穩定即可放回並說回去後保證繼續回單位工作勞教期間工資補發,部分修煉者出來後失去工作,工資沒有補發,生活無著落,有人因此流浪在外。有的因家庭承受不了壓力被迫離婚,承受著與家人分離的痛苦,每個修煉者的家庭和所在工作單位都承受著精神傷害與巨大的壓力,其手段低級下流、卑鄙無恥。法律明文規定虐待被監管人是犯罪,執法犯法者該當何罪;以上只是簡略地反映烏拉泊勞教所對法輪功修煉者殘酷迫害的真實情況。

烏拉泊勞教所被列為全國司法系統文明窗口,據這裏幹部說,對法輪功的所謂“轉化率”也是全國屈指可數的,可烏拉泊勞教所的部分官員和幹部素質低下,伸手打人、張口罵人早已成為習慣,個別管教看到修煉者被殘酷地折磨後面對他們的傷痕,流著淚說:不相信這是管教所為。還有管教說:自己身邊的同行不配穿這身警服。但他們畢竟是少數,就象所有被迫害的修煉者一樣,由於自上而下的壓力,誰也不敢也沒有地方去講真話。為了步步提高他們的“轉化率,”他們欺上瞞下,以撈取政治資本。被關押的修煉者每人每天要向勞教所交納十元錢生活費,而管教由上級部門撥款每人每天發十元補貼,作為轉化工作辛苦費。最初修煉者每天被迫超負荷勞動,後來由於集體抗議不再勞動。據可靠消息透露,今年修煉者必須要強制勞動,為了能長期不斷地收取修煉者費用和他們自己能長期不斷地拿到補貼,對已強制洗腦半年,將近一年或已超期關押的修煉者遲遲不放。這些修煉者在遭受長期的身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中,他們的承受已經達到了一個正常人可以承受的極限,處於極端危險的邊緣。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3/26/272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