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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嘉禾大法弟子李學先受迫害
2000年4月因上訪被非法拘留,關在長沙長橋拘留所,4月28日釋放。公司作出留廠察看一年處分後被強行送回原籍,並剝奪其準備參加的自學考試資格。回農村後,迫於生計在縣城某建築工地打小工,從事挖土方,挑磚等苦役,因堅持向土建老板及工友們講清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得到了大多數人的理解與同情,7月9日卻被嘉禾縣內保股非法搜查工棚,並搶走大法書籍,因堅持要求歸還書籍,從7月10日起被非法關押25天期間被強行開除工作、幹籍,並以公司名義開除黨籍(違規行為),8月5日被長沙市井灣子派出所石杲等人以威逼、欺騙的卑劣手段將長沙戶口遷回原籍,實際至今無下落,被迫流離失所。同月為謀生重返長沙。2001年2月底被衡陽市公安局政保科綁架遭到周著文、龍波等人使用刑具折磨、威逼和誣陷,其間發生兩次暫時性昏厥,雙手至今留有兩道很深的傷痕,後又被關衡陽縣看守所,長沙湖南看守所,非法關押審問期間,稍有不順便遭一頓毒打與折磨,2001年4月26日轉衡陽市二看至今。11月2日被無理開庭,庭上他以口頭及書面形式聲明我們大法弟子是在受迫害,是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千古奇冤的一部分,並對周著文、龍波等壞人向檢察院、法院提出控告。9日被強加判處七年有期徒刑,目前正在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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