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聯系我們

廣東電力學校副教授張孟業遭兩年牢獄摧殘後仍堅持信仰


】我名叫張孟業,廣東電力學校副教授,在被非法勞教及超期關押後進行了堅決的絕食抗議,又經家屬及親友多方奔走、呼籲和交涉,於春節前的年二十九日,即公元2002年2月10日被釋放。但釋放是有條件的(簽“幫教協議”)。說來話長,真是一言難盡……還是長話短說吧。
我赴京上中央信訪局反映法輪功的實情,無辜被非法判勞教兩年,從1999年11月18日至2001年11月17日止。又因初期(前10個月左右)獲減期53天,所以我刑滿釋放的準確日期應是2001年9月26日。當然我是不承認對我的非法勞教期的。我對邪惡勢力的種種迫害和誘惑伎倆始終持軟硬不吃的態度,通過口頭或書面的形式一再反復表示,為了堅持法輪大法這一真理,我早把個人生死置之度外,我維護法輪大法真理的態度和立場是12級臺風吹不動、刮不倒的,用“和風細雨”也是軟化不了的。邪惡之徒們對我束手無策便惱羞成怒。這時,“圖窮匕現”,他們就用加期8個多月的處罰來折磨和摧殘我的身心,企圖使我屈服。於是,我忍無可忍,於2001年12月14日向當局遞交了“絕食抗議書”(見“附件一”),在一名同修的支持下,便一起開始絕食,要求無條件釋放。一共絕食了3次:第一次絕食了12天(12月14日-12月26日);第二次絕食了7天(1月3日-1月10日);第三次絕食了28天(1月13日-2月10日)。絕食中,惡警不僅毫無人性地冷然漠視,還散布張孟業“偷吃麥片、牛奶”,“死不了”……等謠言惡語來中傷法輪功學員堂堂正正的高大形像。特別是第三次絕食更是受盡折磨,由於長期不吃不喝,我早就沒有精神、力氣,腰都幾乎直不起來了,但惡警仍然強制我到工場坐著,我抵制不去就叫兩個勞教架著去,每天從早上7:00到晚上10:30,還常常加班到晚上11:30,長達十幾個鐘頭,把我累得難於言狀。獲釋時,我已經給折磨得一張皮包一把骨,骨瘦如柴,體重還不到70市斤(正常體重是110市斤),氣色灰黑,眼窩深陷,兩顴高突,兩腳浮腫(休養到現在還尚未完全消失)。其情狀之慘足可想見。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3/20/26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