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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鹹寧煙廠惡徒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事實


2001年4月23日,該廠保衛科積極配合當地公安部門迫害大法弟子,將正在上班的學員王綠松,朱伯清,李學平,李學宏,陳臘榮,黃秋珍6人叫到保衛科,由當地派出所人員非法訊問對法輪功的態度,然後以辦洗腦班為名,強行送當地拘留所以擾亂社會治安為由非法行政拘留20天。學員們出來後去上班,卻接到廠部書面通知,停工辦洗腦班3個月,每人每天發10元生活費。學員們拒絕這一無理決定,堅持上班,月底發工資只有300元。第二個月,廠幹部看到學員們堅持上班,又下發一個通知,將每人每天10元生活費改為5元,即使上班也只發150元生活費。學員們無奈只好回家。不讓上班,每月只發150元生活費,每人還要扣繳20-40元不等的社會養老保險。學員多次找到有關責任人,他們以必須寫“不進京上訪、不串聯、不集體煉功”的保證為由,拒絕學員的合法要求。到2002年3月,該廠有7人長期不準上班,1人為避免公安抓捕而長期流離失所,1人被撤職,強令提前退休,2人被非法勞教1年和1年半。

主要責任人:
原廠長陳新民
現廠長張勝昆 辦公室電話 0715-8256098
副廠長王新球(分管迫害法輪功)辦公室電話 0715-8256098
黨辦主任張小平
保衛科長王永光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2/3/14/26636.html#chinanews03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