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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交通銀行官員私自關押大法弟子欲置人死地


2001年8月份,我因進京證實大法而被非法勞教三年,因當時絕食抗議,勞教所以體檢不合格拒收。公安局讓單位接走,辦所謂的“所外執行”。大慶交通銀行龍崗分行行長趙寶林為發泄私憤,不接不管,也不讓同事管。保衛處處長張立傑開車到拘留所一聽說接人,掉轉車頭就開車跑了。古訓有“見死不救非君子”,連公安局和派出所的人都罵他們太沒人性了,為維護一己私利、泄私憤不惜乘人之危踩上一腳。

2001年10月30日,派出所惡警張春明夥同交通銀行保衛處處長張立傑再次圖謀陷害大法弟子,非要把我扔進去,交通銀行幹部積極配合迫害,第二次起大早將我送往省戒毒所,再次遭到拒收(體檢不合格)並讓區分局決定放人。惡人的陰謀破產了。按理這超常的現象應該讓他們有所醒悟,但失去人性的邪惡之徒並未收斂,蓄意到市“610”處下讒言,為不放人進一步迫害找借口,沒有任何理由地又將我信訪收容2個月,後送往大慶市薩區收容所,並揚言要將我關死在裏頭,不讓出來。我與其他大法弟子在收容所中堂堂正正學法煉功、發正念、講清真相,救度著被謊言蒙蔽的有緣人,同時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在邪惡瘋狂迫害下,在生死攸關時,當我們大法弟子真能做到放下生死,以身護法時,邪惡真是膽寒的。因收容所怕出人命,怕擔責任,連連向上匯報。最後市裏讓單位來人接我。從此交通銀行的幾個邪惡之徒開始了對我的直接非法迫害。

2001年12月30日,交通銀行將我從收容所接出在車上凍了一天,不經本人同意又強行扭送醫院,嚴重侵犯了人權,我沒有配合。後來他們便將我非法關押在交通銀行一樓大廳一角中的沒有窗子的小屋裏,每天四人看守,不讓與同事接觸,隨意非法支配我的工資卡中的錢,還給我造謠說我有精神病和傳染病,采取惡毒精神陷害和人身攻擊,為推卸迫害責任找借口。然而謊言終歸是謊言,每個與我談過話、見過面的同事、幹部也都感受到了大法弟子的無私和善良,無非就是說了一句自己想說的真話而已,何以遭此迫害且沒完沒了。走過諸多迫害的我,仍然保持樂觀寬容態度、保持健康的身體和理智的話語,本身不就是對邪惡謊言的最好揭露嗎?這一點群眾的眼睛是亮的,就是造假者自己也是昧著良心幹的。

家人領著9歲的孩子來見我,孩子哭喊著要陪媽媽住一宿,竟被他們無理拒絕了,剝奪了母子團圓的權利,生離死別的場景就發生在交通銀行的大廳裏,究竟誰在犯法?誰在喪失天良?誰在拆散家庭?

交通銀行邪惡之徒自知非法關押理虧,怕被曝光也怕家人告他們,不惜重金拉攏收買管區派出所、街道辦作為迫害幫兇,同時開脫罪名,把責任往外推,欺騙街道和派出所說我有精神病和傳染病,還惡毒揚言要找四個男的看守(後被有善念的街道書記拒絕了),還邪惡地說:“要是跑了,可以拿棒子打死也不負責任,打死就說有精神病撞墻或上吊自殺了”之類的滅絕人性的話。秘密轉移關押地點那天,邪惡之徒張立傑等都是偽善面孔。車在市區繞了幾個回合,像幹見不得人的事情似的,怕我知道地址,他們暗藏殺機,並且惡毒地不讓親屬知道關哪兒,不讓見面,與世隔絕。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3/6/261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