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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龍潭區誹謗大法的小學教師受到天理的懲誡


在99年7月20日後,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烏拉街鎮教育辦助紂為虐,毒害廣大教職人員和學生。
該鎮前阿拉小學教師陳志恒、李月生,由於該校貫徹“上級”指示,他倆參與了迫害法輪大法,現已遭惡報。當時,陳志恒在該村的黑板報上負責寫汙蔑法輪大法的材料,不久後(2001年上半年),他騎摩托車回家,在路上正常行駛卻被路旁一拉土的三輪機動車撞傷,而三輪機動車逃之夭夭。他住進醫院自負三千左右醫藥費,前後做了兩次手術,不僅自身遭罪,家人著急,也給學校工作帶來負擔。李月生曾在2001年參與過破壞法輪大法的活動,2001年下半年,上班一個多月即被診斷其患有肺結核,需停職調養,否則便有“開放”的危險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2/2/24244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