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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三家教養院殘酷迫害大法弟子四案例(圖)


案例一:

受害人:劉鳳梅,女,35歲,遼寧錦州女兒河紡織廠工人
張秀英,女,30多歲,遼寧本溪市人
姜偉,女,39歲,遼寧省朝陽市人
田利,女,36歲,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人
董桂霞,女,36歲,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人
謝寶鳳,女,41歲,朝陽市龍城區人
苗麗敏,女,40多歲,大連金州人
王曼麗,女,35歲,遼寧省本溪人
張秀傑,女,30多歲,遼寧省朝陽市人

迫害人:周芹,女,30多歲,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所長,手機:13940252801
李淑環,女,40多歲,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二中隊指導員
聖穎,女,30多歲,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二中隊大隊長,辦公室電話:024-89210074轉482
王廣雲,女,40多歲,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二中隊二分隊隊長
王艷平,女,30歲左右,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一中隊大隊長
陳秋梅,女,30多歲,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一中隊三分隊隊長
曾教,女,50多歲,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教導員

迫害經過:

2001年4月5日,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一中隊三分隊全體學員的上訴信及有的大法弟子給家人寫的信被王艷平、陳秋梅強行收走(翻號,即對人身及一切物品、行李等的仔細搜查)。王艷平說法輪功學員不允許寫上訴信,沒有上訴權。同時以張秀英身上有經文為借口將張關了禁閉。三分隊大法弟子找王艷平談話,王不接待。於是她們4月5日開始不出工,絕食、絕水以示抗議。同時以書面形式提出五點要求:1、要求釋放張秀英,不許關禁閉。2、還大法學員上訴權,允許寫上訴信。3、不能非法超期關押不“轉化”學員。4、允許與家屬接見。5、不允許使用打、罵、體罰、電棍威逼等酷刑。

女一所及王艷平等人不予理睬,並於4月7日調來一些男警察,強行(很惡劣)把集體絕食的人分開,有的被調到女二所,劉鳳梅、田利、董桂霞、謝寶鳳、苗麗敏、王曼麗、張秀傑七人被調到女一所二中隊。周芹、聖穎把劉鳳梅叫到辦公室聲色俱厲地說:“你們沒有上訴權,願意告就等被放回家時隨便告,在這裏沒有你們任何說話的權力。”董桂霞、田利、謝寶鳳繼續絕食抗議。董因絕食不出工被聖穎、王廣雲、李淑環三人電的嘴都腫起來了。董要求見所領導,王廣雲就安排她與曾教談話。董向所裏反映了五點要求,曾卻說一條也不能答應你們。她絕食、絕水18天,王廣雲答應董可以寫上訴信,董才吃飯。謝寶鳳也一直抗拒打壓,絕食、絕水不出工。警察強行讓她出工。田利為抗議打壓斷斷續續絕食五個月。

4月中旬,王曼麗要求上訴權,只絕食一頓就被聖穎、王廣雲兩人用兩根電棍同時電後背。2001年8月初,劉鳳梅、董桂霞、王曼麗每人寫了一封信要求到期釋放不向邪惡妥協的學員(當時對不妥協的學員的政策是終身監禁。被判一年的沒“轉化”學員一個沒放),沒有得到答復。9月2日,劉鳳梅絕食抗議。9月10日上午11點30分,劉從食堂二樓(相當於三層樓高)窗戶跳下,以示抗議。劉被沈陽骨科醫院確診為椎體爆炸式骨折脫位並骨位神經損傷。
傷。


劉雖然幾經周折才回家養傷,但經常接到聖穎的恐嚇電話:如果你給我們造成“影響”,隨時把你抓回來。

案例二:

受害人:劉鳳梅,女,35歲,錦州市女兒河紡織廠工人(附一寸照片,見上)

迫害人:蘇鏡,女,50歲左右,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所長
張貴榮,女,30多歲,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幹警
王乃民,女,45歲左右,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大隊長
李玉蓮,女,30歲左右,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犯人
張傑,女,30歲左右,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犯人

迫害經過:1999年11月初,我因煉功被犯人李玉蓮、張傑毒打。那時,我正在絕食、絕水,身體很虛弱,被他們拳打腳踢打倒在地。李玉蓮用皮鞋頭踢我的兩脅,我慘叫著起不來,之後又被用手銬銬在床上不讓我動。她們又把我帶到一個門和窗戶都遮住的空房間裏(三樓二室的對門),張傑用臟布堵我嘴,而後拳打腳踢,用腳踹我的腿、膝蓋、肚子,我叫出了聲,全二室“法輪功”學員聽到後絕食抗議,要求警察放了我,這時蘇鏡才把我放出來。

1999年11月中旬的一天早上5點鐘,我因煉功被值班警察張貴榮、大隊長王乃民指使犯人把我帶到辦公室,把我手背銬住,又是拳打腳踢,打倒在地,用腳使勁踹肚子。打完我,張貴榮把我帶到室外雪地裏,把我按倒坐在雪裏,用電棍粘上雪電我,問我:以後煉不煉,我說:煉。半小時後,把我帶回辦公室。大隊長王乃民說:“太便宜她了。才凍這一會兒。”然後又將我按倒在地,把上衣扒開,嘴啃地,手背銬,張貴榮與王乃民兩人用兩根電棍同時電我的頭部、後背的肉皮。電了一陣子,她們又把我帶到室外,解開衣服扣,沖著北風站著,一直凍到中午我的雙手背銬著,只覺得手粘糊糊的,出了不少血(犯人打的)。她們覺得手出血了站這不好看才叫回來。

案例三:

受害人:劉鳳梅,女,35歲,錦州市女兒河紡織廠工人

迫害人:周芹,女,30多歲,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所長,手機號:13940252801
周謙,女,30多歲,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一中隊三人隊幹警
王艷平,女,30歲左右,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一中人大隊長
顧全藝,女,40歲左右,馬三家教養院女一所一中隊指導員

迫害經過:

2000年6月份,女一所為追求轉化率,強迫“轉化”。因為我不“轉化”,被周謙罰站五天,每天站18小時(早6點到晚12點),接著又罰蹲五天,每天蹲18小時(早6點到晚12點)。周謙又找我談話讓我“轉化”,我拒絕,她就把我帶到辦公室,命令我坐在地上,脫掉鞋,用電棍電我腳心,然後從腳心電到腿、胳膊、脖子、臉、頭,幾乎整個身體都電到了。一邊電一邊罵,還侮辱我:這時你丈夫、孩子看到你這德行什麼心情。她還打了我幾個耳光,同時說:“你相信不相信有師父法身保護?”我說:“相信。”她又拿起電棍電我,電了一會,電棍漏電把她電了,才不電我了。這時已經電了一個小時了。我脖子上的肉皮黑焦了。右手大拇指上被電起了直徑象大拇指粗的水泡。電後把我關進禁閉室,用手銬把我銬在暖氣管上,讓一個邪悟者看著我,做我的“工作”。被電的當天晚上顧全藝把我從禁閉室叫出去談話,並恐嚇說:“你一天不寫‘三書’就電你一天,十天不寫就電你十天,什麼時候寫了才算完。不然每天都用幾根電棍同時電,一天電你幾遍。你們隊長不會找穴位電,再電就找你穴位幾個人一起電。別等著你承受不了才寫,不寫是不行的,死路一條。不如現在寫了,等你的肉被電爛了再寫那不白遭罪嗎?”我我表態不寫,第二天又被周叫到辦公室。辦公室只有周謙、王艷平。她們二人又讓我寫保證,我不寫。王艷平罵我和政府對著幹,然後喊犯人拿電棍來,王艷平叫著:“今天的電棍是電壓最高的,不是昨天的那根,電充得很足,今天是兩根。”她們命令我跪下,脫掉上衣,上身只剩下一個胸罩。她們二人就開始電,一個電脖子,一個電頭部,一個電胳膊,一個就電後背,最後兩人同時電兩腳心,電了很長時間,我的身體已經哆嗦得停不住了。王艷平用繩子把我兩腿綁起來,用椅子壓住,兩個人又同時電我腳心,電棍長時間停在腳心上,這時我被電的呼吸都不正常了,急喘著粗氣,心跳得很厲害,有些支撐不住了。王艷平一邊電著一邊問:“你寫不寫保證?”這時周謙的電棍漏電了,把自己電了。只剩下一根不漏電的,王電了幾下也不電了。這時電了一個小時,她們又把我關了禁閉,用手銬把我手銬在暖氣管上,從早站到晚。晚上不讓回寢室睡覺。後半夜才打開手銬,坐在地上睡一會兒。周謙又拿電棍去禁閉室電我脖子、臉,又打我幾個耳光,逼我轉化。當時在禁閉室看著我的邪悟者見到這情景被嚇壞了。後來聽到風吹門簾聲就跟我說,隊長又電誰了。五天後,當我被從禁閉室放出來時,脖子上肉皮黑焦了一片片,有的破了皮,右手大拇指被電起了大泡,比手指頭還大。整個人消瘦了,憔悴了。有人說我眼睛直勾勾的,被電傻了。我當時精神極度緊張,極度壓抑,精神恍惚。一直到現在,一年多時間過去了,幹什麼活也是很慢,不如以前了。

案例四:

受害人:劉鳳梅,女,35歲,錦州市女兒河紡織廠工人

迫害人:吉利,女,30左右歲,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幹警

迫害經過:1999年10月29日開始,劉鳳梅一直斷斷續續絕食、絕水,身體很虛弱。幹警吉利對劉進行體罰,絕一天就罰站一天,時間從早6點到晚12點。11月中旬劉在罰站時暈過去了,被犯人架到一樓強行灌食,然後由警察吉利給劉打點滴。由於劉手動了一下,針從血管裏滑出來。吉就打劉的耳光,並用手銬把劉銬在床上,讓一個吸毒犯人給劉紮血管。吉說:“隨便紮,象納鞋底似的,紮吧,不用消毒。”由於絕食,血管癟了,犯人紮了很多針,才紮進去。打完點滴劉的手腫得象饅頭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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