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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實
寇維香 女 43歲 佳木斯市永紅區居民 2000年12月19日進京上訪,被非法抓捕,駐京辦將我所帶的280元錢收去,並將我帶回佳市,向我家人勒索1500元錢,說是來回的車票費用。回來後永紅分局罰款2000元,給石秀文好處費500元,郭維山200元,在京往回返時,惡警往我家打電話說手機沒費用了,無奈家人給交了50元。家屬給我往外辦時,給永紅區夏廳長交手機費200元,交看守所夥食費200元。家人為往外辦我,共花了5200元錢。
洪淑香 女 2001年9月19日,被永紅分局無理抓捕,勒索6000元人民幣,關押8天半放回。主要責任人:石秀文
崔淑珍 女57歲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紡織廠 2000年5月在花園附近練功被前進區派出所抓獲,後關押15天,搜去皮腰帶一條。交看守所夥食費300元。2000年10月進京上訪,中途被截回,在山海關刑警大隊拘留2天2夜。罰款300元,後由單位接回送看守所無理關押。單位勒索1500元接人費用。永紅區勒索10000元,因我進京單位把我的退休金由430元減至每月180元,合計至今已有3420元。
孔慶東 男 46歲 佳木斯市永紅區居民 2000年12月19日進京證法被抓,因不報姓名、住址他們先罰跪,我堅決不配合,三個惡警開始對我拳打腳踢,並將我打到。兩個人擡著我的手,並同時踩著我的雙腿,讓我強行跪著,並用塑料板打我嘴巴,就這樣我被他們輪番打了半宿,把腿踩成青紫色,血壓升高,心率加快,他們怕我死裏頭,明明知道我是東北人,卻把我送上了去廣州的火車 。他們說:這小這小子我們陪了他一宿,也沒問出點什麼,咱們整整他,看看有沒有大西北的車,就這樣,東西南北走了一圈,只有去廣州的車,用我僅有的300元,花了264元買了廣州的車票,把我送上了廣州。
楊淑娟 女65歲 佳木斯市永紅區71委8組 亞麻廠住宅樓 2000年因進京護法被拘留16天,被佳紡織廠勒索人民幣1000元,永紅分局勒索2000元人民幣。佳紡織廠扣發退休金,每月只給180元生活費,2001年5月22日因做真相被拘留,因絕食被帶手銬腳鐐釘在地板上,後勞教。主要責任人:佳紡織廠黨委書記:冷占義 廠公安處長:王德順 永紅分局:石秀文
韓秀春 女40歲佳木斯造紙股份有限公司醫院護士 2000年因進京上訪被抓,送佳木斯市看守所無理關押,因抗議無理關押絕食,關押15天後無條件釋放。
邢桂榮 女36歲 佳木斯市委職工 2000年11月因進京護法,被抓,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及便衣一頓毆打,一惡警用手機包將我的鼻梁骨打折。鼻口出血。頭上大包多處。在佳木斯市駐京辦事處被無故搜身,絕食,20多人住在十幾平方米的小屋裏,被關押3天,勒索人民幣600元。被永紅分局兩名幹警及家屬帶回,兩名幹警的來回食宿全部由我們出。為了不讓我進看守所,被勒索人民幣近萬元。在駐京辦事處,被郊區分局李明勒索1000元。酷刑折磨的主要責任人:佳木斯市勞教所治安派出所所長王鐵軍、彭副所長。
2000年7月27日, 騎摩托車到勞教所做真相,被蹲坑的12名惡警抓捕,因不說出同來的功友,被惡警用3根電棍電的滿身滿臉都是大泡,坐老虎凳,吊拷等酷刑折磨,腿部被惡警踢得壞死地方現在還沒好。當時,雙手臂紫黑色,都是硬結,手腕處手銬勒得肉外翻,雙手腕不能動,無法回彎,整整酷刑折磨一天一夜,不讓低頭,一低頭,就用礦泉水瓶(裝滿水的)砸你的頭,真實殘忍至極。並帶6-7名惡警抄家,(用搜身搜出來的鑰匙強行打開家門)。搶走大法書籍兩本,一塊擦車用的鹿皮,後背雙手,帶手銬,將我送進看守所,我為了抗議非法關押和無理的酷刑折磨,絕食絕水17天整,後因為全身抽搐,獄醫報危,家屬要人,這樣我被釋放。辦案單位勒索我家屬5000元。請吃飯花了近千元。勞教所扣押摩托車,我們多次索要至今不返給我們。(新買的,花了3500元)。回來後沒幾天,由於功友們以同樣的方式在市區洪揚了大法,無法破獲,市局局長過問此事,惡警又一次到我家來抓我,我正念除惡,並想你們中午去吃飯我就走人,這樣,我就在他們電話遙控,去吃飯的時候,逃出了魔掌而流離失所。期間,我家電話監控,連我婆婆家電話也監控,他們還尾隨我愛人的車搜捕我。由於我堅定修煉法輪大法,市委以各種方式和借口將我開除。至今沒有生活來源。
黃雅君 女38歲 黑龍江省龍電公司 1999年12月進京被非法抓捕,在駐京辦十幾人關在一起,只有兩張床,男女混居,每天卻要收30元床費,後送看守所一天兩個窩頭,卻要收每天20元夥食費,非法關押了近3個月,家屬被前進分局某人勒索了5000元人民幣。才放人。單位同志由於我進京上訪,每人扣100元,單位交"610"罰金5000元。
魯秀雲 女47歲 佳木斯市永紅區居民 2001年1月11日進京上訪途中被截,關在山海關鐵路派出所,被惡警馬警榮拳打腳踢,打得頭部出了很多血,並翻去人民幣70元,交鐵路200元,單位派人將我接回,路費全部由我負擔。
車紅玉 女36歲 佳木斯市第一建築工程公司 2000年6月進京上訪被抓,在駐京辦事處扣款100元,後送回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關押41天,勒索人民幣2500元,罰單位款3000元,夥食費300元,將我的養老金720元挪用。
張國海 男 31歲佳木斯鐵路東車輛段。家住佳木斯市前進區鐵路先鋒二小區。200年10月6日--12月19日因進京被佳木斯市中山派出所送看守所非法關押80多天,在北京至進看守所之間共被勒索人民幣2300元(幹警的臥鋪票、吃喝、駐京辦的住宿費50元及800元的所謂辦公費用)。在關押期間,無故被犯人打罵,抗議非法關押絕食,被強行野蠻灌食,並給絕食的同修分號,讓刑事犯看著,不讓煉功,由於人多、潮濕被染上疥。後找市公安局陳萬友花一萬多元才放人。在駐京辦事處被樺南縣公安局的(姓名不詳)勒索1000多元。2001年4月被寶清縣萬寶山鄉派出所非法抓捕,在看守所拘留3天,後送鐵路看守所拘留18天欲勞教,因身體狀況不好保外。
馬桂雲 女 43歲 佳木斯市印刷二廠職工,2000年12月16日進京上訪途中被抓,在長春關押一夜,後返回佳市在佳木斯市看守所關押17天。被永紅分局惡警石秀文、郭維山勒索5000元人民幣,交看守所夥食費150元。
王文華 女 37歲 佳木斯鐵路三中教師。99年7月22日因進京單位領導派人到各處親屬家和去北京找我。因向學生洪法,要抓我,被迫流離失所五個月。委員會、包片民警、小雲辦事處、東風分局多次去我家無故抄家,翻走大法書籍、煉功帶、經文等,我愛人和孩子一聽到敲門聲,心跳劇烈,整日提心吊膽。我被單位開除公職。先後兩次被抓進拘留所,僅夥食費一項就收取900多元。辦事處向單位索要2000元罰款。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236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