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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電視臺捏造、篡改事實真相誣蔑法輪功
一、"4.25" 前一天,當各地法輪功弟子陸陸續續來京時,他們的行為,包括從何處開車進京、從車站下車,經各路口向信訪局步行匯集,到最終來到中南海附近,一切一切都被事先安排好的攝像機偷偷地監視並拍攝下來,並終於用做“揭批”法輪功的罪證。然而這與政府一再聲明宣揚的法輪功組織嚴密、行事隱秘,在黨和政府以及警方完全不知道的情況下“突然包圍中南海”的論調嚴重矛盾。
二、在多次出現於鏡頭的加有紅線批註的原法輪功研究會骨幹“自白書”中,我們多次清清楚楚地看到的“到信訪部門”、“上訪”等字樣,到了畫外音的播音員口中,卻誤念成“到中南海”、“聚集”。最明顯的是,我們可清楚地看到“朱熔基”、“總理”、“會面”等言詞,而CCTV卻口口聲聲地說法輪功學員“沒有見到中央領導人”。
作為法輪功學員,我們嚴格要求自己做到“真、善、忍”,而對別人盡量寬容,勸善並以理服人。CCTV這樣的節目,在黃金時間給億萬人民播放如此粗制濫造、漏洞百出的節目,對廣大觀眾是明顯的欺騙,對黨和政府也是不負責任的,甚至反而增添了自己的負擔和難堪。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1999/8/16/5216.html
2月28日CCTV《焦點訪談》以所謂“揭開法輪功癡迷者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內幕”播放了對幾位自焚者的采訪。在他們回答問題中,又暴露出重大疑點:
疑點一:
據新華社1月30日長篇通訊《“法輪功”癡迷者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始末》(以下簡稱:長篇通訊)中報道:“23日上午,在一名“法輪功”頑固分子的幫助下,他們購買了一箱雪碧飲料,倒掉後灌進汽油。隨後,帶上刀片和打火機,乘出租車來到天安門廣場,準備實施自焚計劃。由於當天上午人民大會堂舉行春節團拜會,廣場停放車輛而暫時封閉,他們只好躲在廣場附近閑逛,到下午廣場開放後,一起經過精心預謀的惡劣事件開始實施……”。1月29日CCTV的《焦點訪談》也做了如上的報道。
此事說明他們已於上午到達天安門,但沒有進去。
可是2月28日CCTV《焦點訪談》中卻是如此報道:
解說:一切準備就緒後,他們約定在1月23日上午10:30分到天安門廣場統一行動,但是當他們在1月23日早晨8:00多來到分裝汽油的地方,劉秀勤告訴他們,塑料袋漏油,他們只好再想其他辦法。
劉雲芳:急得沒法弄,後來王進東說,你們都別慌,都聽我的,我還去買袋,重新裝。快到12:00點的時候,這王進東還沒來,女功友等不上了,她說不行,她說等他的話,不定什麼時候再來,這時候什麼事都耽誤了,說原來是10點鐘左右,都做這個事了,現在已經到12點了,再一會兒天就黑了,那功友說,不如用塑料瓶,雪碧的塑料桶瓶看試試中不中。
解說:他們買了一箱雪碧,又找了兩個空雪碧瓶,用個舊水壺罐了14瓶汽油,每人兩瓶,這時王進東也回來了,他們約好下午14點30分在天安門廣場統一行動,……。
《焦點訪談》報道說明他們在上午根本就沒有到達天安門廣場。在買完雪碧,再裝完汽油,打車,最快也要到1點多才能到達。
以上兩則報道前後有著重大差別。一個說上午就已到達,並拿出證據:“上午人民大會堂舉行春節團拜會,廣場停放車輛而暫時封閉,”因此,“他們只好躲在廣場附近閑逛”以此說明他們已到達。這些明顯的證據也不可能偽造,自焚者也不會這麼就健忘,他們畢竟逛了廣場附近。而2月28日《焦點訪談》和3月1日的新話社報道均表明有人證、物證、推理、時間證明他們上午根本就沒有到達天安門廣場。按常理,如此重大的案件的案情,都先要經過公安局的偵察,且報道裏多次提到“經公安機關查明”等詞,連他們進京的車次、時間、住的地點、吃的是方便面、甚至電視裏播放連用的刀片等都調查的清清楚楚,因此根本就不可能搞錯何時進入作案現場這樣一個重大而關鍵環節的。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這件事是他們自編自導的陰謀。新華社和CCTV是按“事先計劃”發布的,由於“導演”和“演員”之間“協調不利”,“演員”說漏了嘴,拆穿了自己的西洋鏡,自己打了自己一個耳光,暴露了自己導演的陰謀。
疑點二:
整個自焚事件約7分鐘,點火到滅火從41分到44分結束。這次再從《焦點訪談》錄像上看整個廣場始終只有兩輛IEVCO警車。在新華社的長篇通訊中提到:“越來越多的民警沖向火焰,越來越多的滅火器噴出的白霧壓住了肆虐的火舌。”在2月16日《北京晚報》一篇《為了天安門的安寧--處置法輪功癡迷者自焚紀實》中報道:“車一停,小孔等三人馬上跳下去,圍著陳果滅火。每個自焚者身旁,都有三四名民警圍著滅火。”如此推算:對5個自焚者救火應共有近20個滅火器,如算上滅火毯恐怕要有近30個滅火器材。而近來的報道反復強調警車上有滅火器,生怕別人不知道(欲蓋彌彰)。那麼天安門兩輛IEVCO巡邏警車上平均每個要有十余個滅火器材。人們不禁要問:這可能嗎?他們究竟是消防隊還是巡邏警車?況且成千上萬在天安門被抓的學員可以證明他們的車上根本沒有什麼滅火器。這表明,在事發當天他們早就準備好了滅火器。
疑點三:
關於劉雲芳的被抓也露出疑點。2月16日《北京晚報》一篇《為了天安門的安寧--處置法輪功癡迷者自焚紀實》中報道:“滅完火後,小孔把滅火器放到車上,站在廣場四處觀察,看還有沒有別的可疑人物。他正好看見紀念碑西北角處的劉雲芳拿著雪碧瓶子,擰開瓶蓋往身上倒。小孔估計肯定是倒汽油。於是,小孔與一個隊友迅速跑過去,奪下了雪碧瓶,一聞,確實是汽油。當時劉雲芳比較害怕,根本就沒敢反抗,什麼話都沒敢說。” 1月29日CCTV的《焦點訪談》也報道道:“與此同時,廣場東側和和西北側有一男一女往身上猛倒汽油,幸虧執勤民警及時奪下打火機,…….”。
而2月28日新華社報道中卻提到:“一直以“法輪大法弟子”自居、直接組織了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的劉雲芳,在除夕的天安門廣場上卻沒能像郝惠君、陳果等“法輪功”癡迷者那樣“執著”,按事先約定自焚“圓滿”,甚至連一滴汽油也沒有灑在身上。
在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當記者提出這個問題時,劉雲芳訕笑著為自己的言行不一做著辯解。”
“我不自焚,那是因為‘師父’想要留下我,留下我這張嘴來說話。”
這又是一個前後不一。如果連一滴汽油都沒有撒,警察如何抓到他?如果確實撒了汽油,但報道中表明他根本沒撒汽油。這表明他們在整個事件中一直在撒謊,妄想掩蓋陰謀,恰恰暴露了他們自己的陰謀。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3/5/8728.html
5月21日19點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播出了遼寧朝陽市王春英被轉化前後的一些情況,借此來誹謗法輪功,美化江澤民流氓政權。可惜,適得其反,國人更加清醒地看到江澤民集團的喉舌的低能無知、厚顏無恥的真面目。
這一報導的失真已到了荒唐的地步。
其一:報導中說:“1999年7月22日,國家把法輪功定為X教,王春英就自封為朝陽市法輪功輔導站的站長,並多次帶人進京滋事。先後兩次因為擾亂社會治安被拘留……”(4月21日新聞聯播原文,摘自央視網站)眾所周知,江澤民流氓政權把法輪功誣蔑為X教是10月份的事,7月份非法取締了法輪大法研究會。看來央視也太信口雌黃了,就連日期都可以隨便說(或者是這位寫報導的記者,為完成上級下達的寫汙蔑法輪功文章的任務,胡編亂造時把自己都搞糊塗了),內容更是隨便了,滋事?去北京上訪反映情況就是滋事?!國家設立信訪辦是幹什麼用的呢?!透過汙蔑之詞讓人們了解了真相。這可真是裱糊不成反戳了個大窟窿。
其二:報導還說,“為了執行鼓吹的‘不二法門’,王春英還主動提出退黨和辭去公職。”(4月21日新聞聯播原文,摘自央視網站)。可笑!這種混淆視聽的造謠手法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5/23/11370.html
據有關消息透露:在2001年10月25日中央電視臺到長春市神經病醫院拍攝了一部據說叫“走向深淵”的所謂“教育”片。
一、攝制組到醫務人員江某(女)的家中,由她的母親扮演他們所謂的那種法輪功修煉者,躺在床上由醫生(左某、劉某)為她診療的鏡頭。
二、醫務人員馮某(女)借用她母親家的房子,由她的婆婆扮演他們那種所謂的法輪功修煉者。
這又是一起構陷法輪功的罪證。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15/19677.html
2001年12月12日,CCTV新聞聯播中又演出一出謊言鬧劇,稱海南某癡迷者親手殺害了自己的叔叔。可唯一的“證據”則是兇手家裏的一張桌子上面有一本《轉法輪》,但在兩旁居然擺放著其他氣功書籍。這很明顯就不是法輪大法的真修弟子!因為大法真修弟子都懂得修煉必須要專一,這個修煉的基本原則在《轉法輪》中有明確說明。
整個節目都是解說員在自說自話,蹩腳的誣陷使人覺得它們簡直是亂了陣腳,慌不擇言了!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2/14/21368.html
鄒剛殺人案發生於1999年12月23日上午,在案件還未調查審理清楚的情況下,不到一周的12月29日,中央電視臺就在晚間新聞和焦點訪談節目中,播發了栽贓陷害法輪功的誹謗報導(可查CCTV網1999年12月30日新聞版),此報導與事實不符。其實,鄒剛絕對沒有練過法輪功。他殺害無辜完全是他精神嚴重錯亂所致。
鄒剛是松花江林業總局種子站職工,當時39歲。他從小就有幻聽、幻視、幻覺等精神異常癥狀,經常胡言亂語。由於親屬對精神病缺乏了解,在其行為未失控的情況下,一直未及時診治,致使近幾年來病情逐步加重。就在案發前兩個多月,鄒已因精神失常借口高血壓在家休息,不能上班。每天焦躁不安,時時在幻聽、幻視和被謀害的妄想的恐懼中掙紮:如妄想幻聽友人在酒裏下毒害他;幻視家裏有隱形人害他,把他大卸八塊;幻聽家裏床下有竊聽器,把電器和暖氣都拆毀了;就連領導和同事打來的問候電話也恐懼得不敢接;人們來探望他,他嚇得不敢開門;他還幻聽妻子不貞,女兒不是親生,致使99年1月份與妻離異,連親生女兒也拒絕撫養等等。此後病情越來越重。就在案發前兩天,鄒已徹夜不眠,煩躁不安,神情呆滯,精神已嚴重錯亂。甚至對父親說,他幻聽自己要當皇帝,當了皇帝要殺滅自家九族等,半夜三更給姐姐們打電話,胡言亂語,讓人害怕。在這種情況下,其親屬於案發前一天,曾給哈爾濱太平精神病院打電話,聯系給鄒剛治病事宜。由於接電話的一位教授當時很忙,約好以後再聯系。等這位教授第二天上午10點左右來電話詢問此事時,鄒剛案件已發,釀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從鄒剛作案時的狀態看,也是完全處在毫無自制力、毫無自主意識的瘋狂狀態中。在現場被別人嚴厲制服時,沒有害怕和戒備,沒有躲避或逃跑,表現出在迷失中突然驚醒的呆楞狀態,完全不是精神正常人的行為。正如他自己所述,完全受妄想命令性幻聽控制所致。
鄒剛根本沒有學練過法輪功,案發抄家時,其家裏和單位沒發現任何法輪功的書,相反家裏有不少佛教“凈土宗”的經典,這與法輪功的要求不符;家屬、鄰居、朋友及單位同事,沒有任何人見過他練過法輪功,沒有一個人可以作證;也沒有人教過他;他自己更不會法輪功的任何動作,更不懂法輪功一點知識。鄒剛自述說,作案是聽了誰誰誰告訴他說“呂XX、周XX是你克星,你不殺他,他殺你”等等,這更充份說明,鄒是患有嚴重而典型的妄想型精神分裂癥,受命令性幻聽所致作案。
所以,鄒剛作案殺害無辜完全是精神異常所致,根本和法輪功扯不上。他與被害人一直關系密切,沒有任何利害沖突。在此順便提一句,鄒剛的同卵雙胎孿生兄弟也患有精神分裂癥,至今不能正常工作,也說明這種病的親緣影響。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2/21/21773.html
為配合江澤民集團在聯合國人權會議上耍賴,2002年3月19日中央電視臺“焦點謊談”又拋出遼寧董立“殺妻害女”鬧劇。
董立滿嘴的瘋話夢話,了解法輪功的人知道,董所說的根本與法輪功的法理不沾邊。就連不修煉的常人都看出中央臺是在演戲,而且主要演員董立的臺詞念得不夠熟,露的破綻太多。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3/22/27081.html
2002年3月19日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節目詳細報道了遼寧省朝陽地區農民董立“殺妻傷女”的事件,為獨裁者迫害法輪功再添一血淋淋的借口。主持人“義憤填膺”、聲情並茂、各大媒體也再掀“聲討”浪潮。面對這些,您運用自己的智慧進行分析判斷了嗎?您對焦點訪談播出的內容又信以為真了嗎?
您不認為幾位“證人”的證言有問題嗎?
一位證人說董立在戶外公開練功時一次約兩三小時;而她死裏逃生的女兒卻說董立在家對著錄音機練功一次半小時到一小時。對法輪功略有了解的人都知道,法輪功五套功法,如果按練功帶練下來,應該是兩小時。況且證人都沒有描述董立練功的具體內容,就連“練的是法輪功”這樣的話也是由提問題者代為說出的,證人只是認可了這個說法。這樣的證詞,是不能被采納、相信的;這在司法界是最基本的常識;就是在一般人看來,也會對它的真實性產生懷疑。
您不認為董立的口供有問題嗎?
在電視中,董立的第一句話就是“法身上我的身了” ,並在審問人員的誘導下說:上了他身的法身告訴他必須將妻子、女兒殺死。且不說“轉法輪”中專門有對殺生問題的論述,煉功人不能殺生。就單從董立的這段供述看,他套用的是農村中“跳大神”的路子,決不是法輪功的內容。當審問人員誘導董立被他殺死的兩個人去了哪裏,現在是什麼狀態時,董立說:她們都成了佛道神了,去了法輪世界,現在是佛道神的狀態。這更是荒唐可笑。他竟把佛、道、神當成了一種狀態、名號,聲稱把人殺了就成了佛道神的狀態。這是對所有宗教的褻瀆。他還故做聰明地把法輪功創始人尊奉為聞所未聞的“大聖王”。您不認為董立的這些口供,是以極其可笑、荒謬的邏輯編造出來嗎?董立在做供述時,語氣生硬、一字一頓、就象一個一、二年級的小學生,在背難懂的課文。如果有誰用這樣的方式回答問題,有誰會相信他說的是真話?那些專業搞刑偵工作的審問者就一點也不懷疑董立說的是現編的假話嗎?其實,就是它們編造的這個假供述,目的就是在迎合獨裁者迫害法輪功的需要,往法輪功身上栽贓。
您不覺的司法機關如此辦案存在很大問題嗎?
在審理刑事案件的時候,有個原則叫重口供,更重證據。而在這起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明顯過分相信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沒有在是否存在嚴重家庭矛盾等方面進行調查。這樣做極容易將真正的犯罪動機掩蓋起來,這些都是常識性的東西,相信那些辦案人員不會不知道,可還是如此審理、如此結案,您不認為存在很大問題嗎?
更為嚴重是,司法部門對這類案件的量刑一貫明顯偏輕,顯然是在利用這一點收買、誘導犯罪分子:可在重罪後栽贓法輪功以此得到從輕處罰,從而達到誣陷法輪功的目的。有道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紙是包不住火的。謊言一次次被揭穿,眾多善良人們已醒悟,謊言再也無法立足。中央電視臺編造這樣的栽贓陷害案應該感到可恥。焦點訪談其實是焦點謊談。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4/12/28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