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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市太和區大法弟子王桂令受迫害


受害人:王桂令,男,45歲,錦州市北山建築公司工人
閆利,男,35歲,錦州市女兒河紡織廠幹部
石忠巖,男,43歲,錦州百貨大樓職工
王玉清,男,39歲,錦州市重型機械廠職工
榮剛,男,35歲,錦州市淩河區人
朱峰,男,30歲,錦州市古塔區人,個體老板

兇手:張海平,男,50多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政委,手機;13941655333
楊庭倫,男,46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幹警
馮子斌,男,48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教導員
二十余名警察

2001年2月上旬,錦州市勞動教養院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王桂令、閆利、石忠巖、王玉清、榮剛、朱峰六名學員集體向二大隊領導要求:減少坐凳時間(當時坐凳時間為早6:00-晚9:00,吃飯、上廁所外,不得休息);把粘到窗玻璃上的有色不幹膠扯掉(當時窗玻璃被粘上有色不幹膠,室內進不來陽光);允許接見家屬(2000年10月後就不允許接見)。2月10日晚,他們幾人在小聲背經文,警察楊庭倫指使犯人菊嚴、姜志鵬、郝春生、孫維臣四人突然闖進來,汙言穢語,大聲叫囂,並把三樓會議室的音響放大音量,把二房門打開,幹擾他們。於是他們為抗議幹擾大聲背經文,這時警察楊庭倫氣勢洶洶沖進二房,將王桂令後脖領抓住,同時四個犯人一擁而上,將其拖出室外,不知是誰朝王軟脅猛擊兩拳,致使王當時不能說話,呼吸困難,癱倒在走廊,後又被拖進水房被郝春生拳打腳踢數十下。在暴徒們拖王的時候,其余五名學員下床去制止,犯人堵在門口並把走到門口的石忠巖打倒在地,犯人孫維臣在石忠巖倒地後,還用腳不分頭臉地踢石,教導員馮子斌在門口督陣。

2月11日,他們幾人把事情經過整理成文字材料,傳到其他功友手中讓他們了解被迫害的真相,以免以後沒有機會告訴他們當時的情況,同時他們也寫了一份材料送交院領導,要求懲治打人兇手。因為他們也知道警察不會放過他們。12日下午四點,政委張海平指揮二十多名警察闖入二房(其它房內都有警察坐陣),三、四個警察抓一個,先將他們按倒在地,然後分別給銬上手銬,每人一個隔離間。當時,學員問警察為什麼給戴手銬,警察說:“你們違紀了,不遵守規章制度。”當直接問政委張海平時,“警察打人怎麼算?打人白打嗎?”他未回答,好象打人的事沒發生一樣,此後,他們每人由兩名警察、兩個犯人、兩名邪悟者看管,並且帶著手銬,吃飯、睡覺、上廁所時都不給打開,並分別加期2-5個月不等。

二天後,楊庭倫、張加彬、馮子斌給三房開會時仍振振有詞地叫囂著:“你們是暴亂,就得鎮壓,絕不能留情。”這種強制監管持續約半個月。而那些毒打大法弟子的犯人卻得到減期的獎勵。因為政委張海平、主管勞教副院長金福利給犯人開會時都講過,法輪功說你好,你幹得就不好,法輪功說你不好,你幹得才好。警匪一家,可見一斑。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11/229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