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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市太和區大法弟子榮剛受迫害
受害人:榮剛,男,35歲,錦州市淩河區人
兇手:李松濤,男,31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副大隊長
馬勇,男,34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大隊長
楊庭倫,男,46歲,錦州市勞動教養院二大隊幹警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以野蠻殘忍著稱,成為江澤民集團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主要基地。同時還把他們的犯罪經驗推廣到各地,使無數大法弟子身受其害。
2000年10月8日,遼寧省司法廳常務副廳長淩稟志帶領省幫教團一行6人(均為馬三家邪悟者)來到錦州勞動教養院坐陣,向錦州教養院推薦實施馬三家犯罪經驗。10月15日,遵照經驗布署,將散押在刑事犯中強制勞動的法輪功學員集中起來,成立大隊,每日日程就是不妥協就罰坐板凳。要求身直頸正,目視前方,雙膝、雙腳一拳寬,足跟距木凳10厘米,雙手置於膝蓋上,每日除三次上廁所、吃飯、睡覺外均要坐凳,時間由早6:00---晚10:00,對非常堅定的大法學員要延長坐凳時間至半夜12點或下半夜2點,最長的連續罰坐44小時。輪翻洗腦,不讓睡覺。對大法學員嚴格限制人身自由,增加精神壓力。不準放風,活動空間為14平方米房間,廁所也只有5米遠左右,號內窗戶先用不透明不幹膠粘上,後又改成木制固定型百葉窗,看不見下面,只有仰視時可見一線天日。大法弟子到期後不放非法羈押,不準與家人見面,斷絕與外界一切聯系。從2000年10月起到2001年10月一律不準接見。2001年10月1日後,稍有松動,仍有嚴格限制。
親情加酷刑是馬三家的迫害手段。2001年2月中旬,榮敏(榮剛之妹)、王淑雲等馬三家邪悟解教人員陸續到錦州市教養院作幫教,榮敏對其兄的一番誘勸後,榮剛寫了“不上訪、不進京”的保證書,次日,榮剛意識到這麼做不對,將保證書要回撕毀了。2001年3月10日,其妹又來到教養院找到榮剛談,榮剛不從,但其妹並沒有放棄,一直住在教養院與警察一道出謀劃策,協助洗腦。3月14日上午8點半,召集聽報告,演講人馮守民所講的報告中,有攻擊大法的內容,榮剛聽到後,轉身離開會場。警察李松濤、馬勇、張加彬與一名犯人孫維臣把他帶到一樓,馬勇、李松濤讓榮剛念攻擊大法的材料,榮剛不念,於是讓犯人孫維臣讀,榮剛上前準備撕掉。被馬勇,李松濤摁倒在地,扭打期間,榮的兩只鞋丟了,褲帶也被掙斷了,腳趾蓋被踏破出血,上衣被剝掉(赤上身),並把他拖到北屋銬在鐵椅子上,警察還說,給他銬緊點。犯人孫維臣用馬甲(犯人服)捋成帶狀將榮剛的嘴勒住,免得其喊叫,李、馬二人用兩根電棍同時電擊榮的頸部依次向下至腋、兩肋、腹、腳心,反復電擊,電棍觸及部分均已脫皮,紅腫。同時李松濤取笑說:“你挺胖,我給你查一查有幾個褶兒(用電棍在肚皮上查褶兒)”。約20—30分鐘後,停下,將榮的嘴堵上繼續電,不知過了多長時間,張加彬走了,楊庭倫進來了,拿起電棍電了一會,也走了。當時屋子裏彌漫著肉皮的焦糊氣味。此時的榮剛痛苦難忍,又不能喊叫,掙紮中,手腕、腳腕已被鐵環卡得破皮,出血。電完後,仍不讓他下來。過了一會兒,李松濤又說:“你坐著,我站著不公平,讓他下來蹲著。”在罰蹲過程中,李松濤始終喝問榮剛:“你想不想和轉化的人談?”榮拒絕,一直蹲到晚上9點時,李松濤又把電棍和充電器拿來說:“我讓你清醒清醒,今天我就陪你了,咱倆沒完。”於是他把自己的行李也搬到了刑訊的屋裏來,並找來馬勇。馬勇、李松濤繼續電其胸、腹、頸、腋下及腳心等身體敏感部位,約20余分鐘,榮挺刑不過,只好答應與叛徒談,方才罷手。這時榮剛在鐵椅子上已下不來,不能走路,犯人給他穿上衣服,李松濤把榮剛背到隔離間,李走後,犯人王殿武抱著被折磨得遍體鱗傷的榮剛禁不住放聲大哭。李松濤、馬勇特指派王殿武、姜志鵬(二者為犯人)與另一名邪悟者24小時看管。事後,警察們對此事中的作法也感到太過激了。警察馬勇無意中透露說:“我們也不想對你這樣,是你妹妹榮敏要求的。”(註:榮剛之妹榮敏在其兄施刑期間,一直在隔壁的房間裏,旁聽了這一切。)
在這場所謂的親情“感化”過程中,錦州勞動教養院遵循沈陽馬三家教養院的犯罪經驗,對大法弟子實施迫害,其中大法弟子劉品被其妻罰蹲一宿半天(約16小時),蹲不住時並遭妻踢打。劉長平被罰蹲一宿半天(約16小時),並被恐嚇,下午就收拾你。許樹成被其妻打罵,成為犯人及警察的笑料。肖鵬、竇國君被折磨成精神失常。劉永生也曾被折磨得精神崩潰。一時間,錦州教養院內籠罩著更加濃重的恐怖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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