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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葫蘆島市大法弟子谷長琴受迫害的經過


大法弟子谷長琴,女,46歲,遼寧省葫蘆島市南票區,職業:牙醫。
1999年10月大法弟子谷長琴依法進京上訪被惡警非法抓捕後,被帶著手銬押回當地,在南票區缸窯嶺看守所內被惡警帶上腳鐐鎖在寬一尺多、長6尺的木板上(一種刑具)24小時。三天後她被送往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期限為三年。在被非法勞教期間,體罰、打罵是經常的,罰站、蹲、蹶、面壁、幹活、坐板凳、不讓睡覺,還時常遭到毆打。99年11月中旬,女二所四防(犯人)李鳳蓮,女(因打架被教養),受惡警們指使壓制學員煉功、學法,對一大隊四室的全體法輪功學員一一毒打,用拳腳踢打學員的頭部、面部、頸部、胸部,谷長琴曾被打得吐血,她還經常受到人身攻擊,搜身,在那裏沒有任何人身自由,24小時都被刑事犯嚴密看管(即明“包夾”、暗“包夾”,“包夾”就是犯人或背離了大法的叛徒,被惡警利用來看管大法弟子,有時惡警不打大法弟子卻利用這些人來打大法弟子)連睡覺都在包夾中間(兩張單人床並在一起,睡三個人,大法學員睡中間棱上。兩個包夾睡在兩邊),呆的姿勢也要受到限制,如正常的散盤腿坐勢也要被制止,懷疑是煉功,閉上眼睛也不行,懷疑是在背經文,不準隨便接觸人怕串連鬧事,寫字也不行,怕是抄經文等,上廁所也是有時間的(一天兩次,有包夾看著)還時常遭到刑事犯汙言穢語的圍攻,在這裏失去了人最基本的生存權利。

精神上摧殘,肉體上的折磨和超強度體力勞動(每天勞動16小時左右,有時甚至更長時間)使谷長琴身心受到嚴重傷害,2000年10月谷逐漸吃咽費勁,呼吸受限,最後發展到說話困難了。惡警李書環(女,40左右,原女一所二大隊指導員)強行將其擡到沈醫大,經檢查頸部彩超有三個結節就以結甲炎作為診斷(病歷記錄存在馬三家醫院)。後來吃飯更困難了,呼吸困難,不能講話了。教養院請來一位所謂的“醫學專家”。當時教養院孫院長,女一所所長周芹(女,37歲左右,電話024—89210054)在場,那醫生只摸了一下頸後部,就說:沒事,你們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吧,言外之意是可以灌食。由於谷是不能吃飯,不是絕食,而教養院強行給灌食,使其谷陷入極度的痛苦之中。邪惡的孫院長(男,40多歲)說她是裝的,還要給她加期,惡警又逼著她講話(因為她說話很費勁,只能寫),紙筆被沒收,叛徒們也趁機6~7次輪番圍攻她,黑天白天地對她進行洗腦精神折磨,同時向谷施加各種精神壓力,還向惡警匯報說她能說話。在這種迫害下她的反應又加重了,腮側腫了,睡覺不能平躺,教養院只好於2000年11月1日由楊玉大隊長(女,30歲以下,女一所三大隊大隊長)將谷送回。11月7日南票區缸窯嶺派出所所長郝樹山(男,40多歲,電話:0429—4192517)帶領四五個惡警找到她住處,用腳把門踹壞。破門而入抄家,把她的書和錄音機、磁帶等物拿走。他們還向南票分局匯報假情況,說她在家裏搞活動(其實是去她家探病人的),又把她送回馬三家教養院,並向教養院說她能說話(當時谷說話費勁,已幾個月只用筆寫了),三大隊指導員惡警張君侮辱、毒打她,使谷的心靈又受到嚴重創傷。由於各種反應強烈,她的眼瞼也腫了,吃東西就吐,到醫院做B超檢查,診斷為占位性病變,即癌癥(病歷現存於馬三家醫院)於2001年5月30日被董賓(女一所三大隊大隊長)送回家。

谷長琴原是個牙醫,現由於不能講話,已不能從業,經濟上靠別人接濟維持。80多歲老母親因長期憂慮患惡重心臟病。16歲女兒因長期失去母親(谷與女兒相依為命)學業無成,目前谷的行蹤仍隨時受到派出所的非法監視。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12/20/21688.html

遼寧省葫蘆島市大法弟子谷長琴在馬三家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明慧網】我叫谷長琴,女,46歲,是遼寧省葫蘆島市南票區缸窯嶺鎮衛生所牙醫。1999年10月13日,我依法行使公民的正當權利——進京上訪,卻遭致公安人員的非法對待:將我和另一功友銬在一起直接送回當地拘留所,因我絕食抗議,又被轉至看守所,戴上腳鐐,鎖在一個約2米長、一尺多寬的木板上,強行灌食3天後,將我非法判處勞動教養三年。
1999年10月30日下午,我被送至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一大隊。我心裏根本不承認這種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非法勞教,和其他大法弟子一起堅持個人信仰自由,堅持學法、煉功,卻遭到女二所所長蘇境和一群男女警察的殘酷迫害:蘇境和女警察手持電棍在門口堵著,男警察在屋裏對我們拳腳相加,有拽頭發的,有把衣服全扯壞了的,拳、腳、巴掌、電棍一齊上,就這樣它們還覺得打得不夠,又在門口單個往外扯,一個一個地弄到別的屋裏去“收拾”。即使這樣,也沒使大家改變,它們越打,大家越背我們師父的經文。

1999年11月中上旬,我們寫申訴狀遞交到院方,要求將其轉至省、中央,幾天過後也不見回音。後來大家集體在走廊裏煉功、學法,要求見院長。在我們背《論語》時,“四防”人員李鳳蓮說:“我叫你們背!”從前邊到後邊挨個打。李鳳蓮本是女人但卻男性化,從說話聲音到著裝打扮都是男人樣,個子雖矮卻打人兇狠,在沈陽以打架出名,就是因為打人才被判教養。它專門往胸、脖子、嘴、頭上打,打得我吐了很多血。隊長來了之後,我指著地上的一灘血說:“看把我們打的!犯人有什麼權力,憑什麼敢打我們?是誰指使的?我們要請律師。”被打的學員中我能記住名字的有:戴麗國、崔雅寧、羅麗、屈姣、劉艷秋、周艷春、江新、王慧艷。

1999年12月,我被調到女一所二大隊,和其它犯人一起參加超強體力勞動,每天都要勞動16小時或更長時間。有一天晚上沒出工,讓背寫《勞教人員守則》,我不背,“四防”李鳳清把我和楊虹、李鴻舒(另外兩名大法弟子)叫到一個空房子裏,讓我們兩腿豎直,兩手著地,然後開始毆打我們。我要求找隊長,她卻不讓,直到她打累了,打不動了才罷手。夜間值班隊長劉素文查崗,看見我正在煉功,就狠命地抽打我的嘴巴。因為我不認為自己是犯人,所以不寫犯人作業,因此被坐班韓麗霞(吸毒犯人)狠抽耳光。在我因煉功而被罰撅時,坐班張曉芳用肘尖狠命地刨我的腰部。

在馬三家教養院沒有絲毫自由,每天24小時都在嚴密的監控之中,不經允許不能和任何人說話、打招呼,不讓家人接見。原來是兩個犯人看著我,後來因我向犯人洪法、講真相,由此那個犯人得了法。此事被大隊長知道後又給我增加了暗包夾,每分每秒都由3個犯人看著我,隨時向隊長和大隊長報告。惡劣的環境、超負荷的勞動、精神上的壓抑、肉體上的摧殘,使我每月一次的月經停止了8個半月,說話聲音由大變小。2000年10月下旬,說話就更費勁了,到後來只能用筆寫了。因呼吸受限,吃飯下咽也是難事了。指導員李書環命令4、5個人把我擡去醫院。沈醫大超聲報告單上寫著幾×幾、幾×幾、幾×幾的多個結節,後初步診斷為結甲炎。後因我的身體狀況繼續惡化,睡覺有時不能平臥,呼吸困難加重,頸部活動受限,腮側、臉都腫了,吃飯長期處於維持生命的狀態,進一點流食,教養院怕擔責任,於2000年11月1日將我送回當地。

回到家後,惡人仍然沒有停止對我的迫害。2000年11月7日上午,南票區缸窯嶺鎮派出所所長郝樹山帶領四、五個人找到我的住處,將門踹壞闖進屋內,搶走我的書、磁帶、法輪章、大法師父像、錄音機等物品,並把我劫持進拘留所。在拘留所我滴水未進。三天後,拘留所打電話叫派出所取人,當天又把我送到區醫院。缸窯嶺鎮派出所所長對於我的身體狀況向局長作假匯報,於是2000年11月11日我又被送回馬三家教養院。在教養院,派出所指導員張同光對大隊長董賓說我在家能說話,(實際上當時我因說話費勁已經幾個月都是用筆寫了),為此三大隊指導員張君還打了我。

再次回到教養院,我的處境越發地艱難了。一天晚上,教養院不知從哪裏請來一個所謂“專家”,在中隊辦公室(在場的有教養院副院長孫鳳武,女一所所長周謙),那個人問過我的年齡後,用手在我的脖子上摸了一下就說:“神經性的,沒事兒。”(當時我的脖子活動受限制,超聲報告上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寫著多個結節),並告訴院長:“你們該咋做就咋做吧。”於是我又陷入了重災之中。孫院長說我是裝的,讓給我加期。隊長們不叫人給我紙和筆表達意見,六、七個叛徒不分晝夜地輪番地圍攻我,向我施加壓力,並給我灌食,種種折磨一齊向我襲來,逼我放棄修煉。

在此種情況下,我的身體除了表現出前述各種癥狀外,又增添了頭痛(象要裂開似的)、腰痛、腹痛等癥狀,而且吃了就吐,後經馬三家醫院B超檢查,診斷為占位性病變(即癌癥)。於是馬三家教養院於2001年5月30日再次將我送回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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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該大法弟子在家中仍受當地派出所騷擾,2001年12月28日派出所用車將其接去,威脅說再煉就拘留她,她找機會走脫,被迫流離失所。2002年5月31日又被惡警綁架,被關押於錦州第二看守所,受盡酷刑折磨,身體已極度虛弱,大約在2003年1月又被送至沈陽大北監獄直到現在(明慧有過多次關於對谷長琴的迫害報道)。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3/18/466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