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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鳳城市公安和政法委殘害法輪功學員,隨便斂財貪贓枉法
從7。20到現在,在公安局和政法委派出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害采用的手段是極其卑鄙的、見不得人的,強迫學員長期關押、拘留教養,雙重處罰,每個學員三至五千,一個鳳城縣就罰款十二萬多,而且沒有正規合法手續,開的都是白條子,有的學員連白條子都沒有。公安和政法委隨便斂財,貪贓枉法,完全剝奪了法律的尊嚴,喪失了民心。
公安局徐文軍、政法委書記刑東憲、李義臣欺騙學員,撒謊,掩蓋事實真相。在2001年4月份辦轉化班,在辦班結束會上告訴學員不罰款,結果背地裏和當地派出所串通,強迫學員的家屬每人罰款一千五百元,否則就不放人,以此明搶暗奪。對“轉化”後的人,他們也根本不給兌現。政法委和公安局串通一氣欺騙學員,可他們罰學員的錢被公安局占用了,最終他們的良心受到了譴責,不敢面對事實真相,采取不和學員見面的方法逃避罪責。面對這一切邪惡、謊言和欺騙,很多人終於認識到了鎮壓的邪惡。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5/28/115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