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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級人民法院、青白江區檢察院執法犯法,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


成都市青白江區大法弟子劉莉瓊、陳潔於2000年9月22日因散發資料被青白江大彎派出所非法抓捕,於2001年4月19日被青白江區法院分別非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3年。按法律程序,在判決後5日內拿判決書,拿到判決書之後10日內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5月初她們分別向中院上訴。6月6日中院來了4人,上、下午分別提訊了陳潔、劉莉瓊。7日晚上9點過,法院給她們送來了終審判決,維持原判。判決書上日期是6月6日,也就是說,中院來提訊她們時已經帶來了終審判決書。6月8日早上送來了法院的執行書,她們兩人於當日下午被送到成都市寧夏街市大監轉運站,3天後被送往簡陽女子監獄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1/8/16/14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