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聯系我們

山東大法弟子王永東被迫害致死


王永東,男,1966年出生,山東省沂水縣縣城陽西街人,原沂水縣法輪大法輔導站副站長。2001年國慶節前夕,沂水縣政府再次在全縣範圍內非法抓捕、關押大法弟子,並將抓捕到的大法弟子強行送到沂水鎮馮家莊法輪功洗腦班進行強制洗腦、摧殘迫害。王永東對沂水縣政府邪惡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非法行為予以了堅決的抵制。2001年9月21日上午8點左右,王永東在沂水縣縣城東市場(沂水縣城汽車站附近),被沂水縣公安局治保科惡警抓到,並在市場遭到惡警的兇殘毒打。隨後惡警張覺遠、張志田、王京文等六人把王永東帶到王永東的家中,強行搜查。在惡警們的非法搜查過程中,王永東沒有配合惡警的無理要求和指使,並同惡警辯理,指明惡警的所為非法。結果惡警們氣急敗壞,喪心病狂,再次對王永東毒打迫害。到上午10點鐘左右,王永東在家中被迫害致死。隨後,惡警們將王永東的屍體從四樓上拋下,妄圖制造王永東跳樓自殺的假象。

王永東的親人、鄰居及所在村鎮領導、居民見證了王永東的屍體,上面傷痕累累、慘不忍睹。屍體記錄著王永東生前的為真理寧死不屈、忍辱負重;記錄著他生前所承受的摧殘迫害;記錄著惡徒的猙獰、瘋狂、兇殘……惡徒們掩耳盜鈴,暗室欺心,妄圖以制造假象、編造謊言的小醜伎倆愚弄人民,掩人耳目於光天化日之下的陰謀破產了。

邪惡無法無天地迫害法輪大法和大法弟子的無恥卑鄙暴行是任何善良的人都不能容忍和漠視的,善良生命的珍貴與尊嚴是任何人不能剝奪的。王永東的家人強忍悲痛,要求王的屍體暫不火化,同時向縣法院對縣公安局惡警提出訴訟,要求嚴懲殺人兇手。他們要向世人昭告大法弟子王永東遭到的邪惡迫害,他們要問天理國法何在,他們要為冤屈的生命昭雪,他們要求善良的生命應有所保障。

沂水縣法院接到王永東親人的上訴訟狀後,由山東省高級法院、臨沂市中級法院和沂水縣初級法院的法醫共同對王永東的屍體進行了解剖鑒定。結果發現:王永東全身皮膚青紫;脖子上有明顯的手指掐痕;喉節異常突出;鎖骨斷裂,左脅骨折斷三根,右脅骨折斷兩根,小腿一處有明顯的凹坑,此處腿骨粉碎性骨折,大腿骨折。

鐵的證據擺在了世人、政府和法院的面前,王永東被殺的事實擺在人們的面前,然而枉法的法院經二度開庭還是判決為王永東所謂的癡迷法輪功“跳樓自殺”,身上的傷痕為“跌傷”。開庭過程中惡警誣陷王永東罵人,王永東所在村村長當場作證說王永東從不罵人。法庭判決後,王永東的親人及所在村居民不服,向沂水縣政府反映,結果王永東的親人只得到了4萬元人民幣作為賠償。

整個訴訟過程,王永東的親人沒有得到屍體鑒定結論、被告答辯及法院判決結果的正式文書。
我們不禁要問,王永東脖子上明顯的掐痕是誰所為?身上的多處傷痕是如何跌出來的?歷史上有這樣的跌傷嗎?假如王永東真是跳樓自殺,當時在場的五、六個警察幹什麼了?為什麼偏要在警察強行搜家、遭到抓捕時自殺?事後的4萬元賠償私了又是什麼意思?整個過程為什麼不能按法律程序提交合法必須的法律文書?警察為什麼敢如此無法無天的草菅人命卻能逍遙法外?法院為什麼敢公然愚弄民眾?有誰在背後撐腰操縱?!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0/16/18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