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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因合法上訪而遭到的迫害


某弟子於2000年11月29日進京去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被天安門警察抓往西城區看守所,當時警察問其地址,姓名,為了不連累地方官員,該弟子沒說。警察就對該弟子施加酷刑,一個人把該弟子的兩只手扭到背後使勁往上拉,拉得兩只胳膊疼痛難忍,另一個人把頭往後搬,踩住前胸,後背卡在椅子扶手上,另一只手用力摳兩邊肋骨,該弟子疼痛難忍,幾乎窒息,過了一會,他們見不說,又叫一人來把該弟子的一條腿提起來使勁往上搬,就這樣他們幾個人按著該弟子變著法地折磨,該弟子實在承受不住,說了住址,他們才放手。回到號裏,該弟子的兩只胳膊關節腫大,前胸痛的不敢喘氣。第三天,佳木斯住京辦把該弟子領走,到辦事處遭到無理搜身,三百元錢被搜走,無任何票據。

2000年12月25日該弟子被帶回佳木斯永安派出所。所長說:"寫保證就放人"。該弟子沒有錯,堅決不寫,他們就向該弟子愛人要了八百元錢說是該弟子與民警的路費及食宿費。該弟子的孩子小,又患有先天病不能自理,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把該弟子送進看守所,填拘留票子時說是15天,可到15天他們根本不放人,並說:已經給你報勞教了,如寫保證不進京,就讓你愛人花錢把你辦出去。該弟子說:"這辦不到,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又教我做真正的好人,我說一句真話有什麼錯?你們非法關押迫害我們,錯的是你們!"

為了抗議無理關押,弟子們集體絕食。絕食第五天也就是2001年元旦,市公安局李局長來提審了兩位功友,並告訴弟子們說:"你們吃飯吧,我們回去研究放你們"。弟子們相信了他的話,就吃飯了,結果到了3號,他們只放了家裏花錢的功友,卻把有的功友勞教了,其余的根本就不放。弟子們又開始絕食,他們就強行灌食,捏住鼻子不讓喘氣,硬往裏灌,嗆得鼻涕眼淚都出來了,後來又插管,好幾個人都用一個不消毒的膠管,讓犯人按著往裏灌,一個功友拔除了胃管,黃大夫當時就給了他兩個耳光,然後又粗暴的插管。絕食第十天,市局來人重演騙人伎倆,說吃飯就放你們,絕食第十三天前進分局又來提審該弟子,在該弟子絕食奄奄一息情況下仍逼寫保證,不寫就不放人,到絕食第十五天,家裏怕出事,在生活條件極其困難的情況下花錢把該弟子辦了出來,因不寫保證,前進分局又向其愛人要了1000元保證金。以上情況句句屬實。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0/13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