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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白菊路派出所以“釣魚”的卑劣方式詐取錢財
長春市白菊路派出所一段時間以來經常以莫須有的罪名將轄區內的大法弟子從家中帶走,不說明原因和出示所謂的證據,將人非法投進拘留所。待拘留期滿時,威逼大法弟子家人向派出所交納數千元後方能將人領回。待幾天後,又去大法弟子家中威逼決裂、非法抓人、拘留,接下來又是罰款……。采取這種卑劣方式一次又一次地公開敲詐大法弟子的錢財。這就是"人權惡棍"江澤民時期的警察作風,比舊時的土匪更有過之。黑幫亂黨,政匪一家。
希望大法弟子們時刻以正念正視惡人,放下一切執著,拒絕交納所謂罰金,決不配合邪惡,並及時廣泛地向公眾揭露其罪行,窒息邪惡。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7/1/12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