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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麻城市白果鎮不法警察燒死大法弟子王華珍反誣“自焚”


麻城當局把此滅絕人性的惡性迫害大法弟子事件誣為“自焚”是欺騙不了世人的,拙劣的謊言漏洞百出,試舉如下:

1.2001年4月18日下午1:30分白果鎮全城戒嚴,不準車輛通行,通往市政府的道路更已被戒嚴。焚燒事件發生在當晚10點,淩晨1點開始燒。被打得奄奄一息的王華珍又是怎樣進入戒嚴地帶的呢?政府事先安排好時間、地點、人物、事件?

2.王華珍為何不把“遺書”留在家中,以告世人所謂的“真相”,而是帶在身上?為何連人都燒死了,而“遺書”小小幾張薄紙卻能經受住熊熊大火的考驗,保留下來?

3.王華珍身邊的身份證是哪來的?早在2000年春節前,白果鎮派出所已將轄區內所有大法弟子的身份證與戶口簿一律收繳。王華珍是獅子山第一批被強行投入洗腦班學員,在洗腦班上表現非常堅定,面對這樣的“頑固分子”,白果鎮派出所怎麼會把證件歸還於她呢?

4.王華珍遺體狀況:面朝上,耳朵缺一只,頭後部、後背、下半身未燒,喉管處有兩處刀傷造成的深洞。連當時送王華珍火化的同村群眾看了遺體後,都十分肯定的判斷絕非自焚而死。但村幹部卻不許他們將此話外傳。

5.政府對武漢趕回認屍的王華珍的丈夫(其丈夫在武漢打工)說:不準調查此案。

現在地方當局嚴密封鎖消息,幾乎把當地法輪功學員和知情者全都關起來了。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7/29/13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