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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洗腦班迫害大法弟子


太原市邪惡勢力舉辦的所謂的“法制教育學習班”(實為嚴重違犯法制的法西斯洗腦班)設在太原市鎮城勞教所(尖草坪區柏板鄉鎮城村)。2001年3月5日,市政府動用各基層派出所、街道辦事處、鄉政府,采用坑、蒙、拐、騙等卑鄙手段,把近100多名法輪大法弟子從家中抓走,送到勞教所,剝奪人身自由,用編造的假錄像片,進行洗腦。手段極其卑鄙兇殘。

管教人員對大法弟子進行人格汙辱、漫罵,語言粗俗,汙穢不堪,對大法弟子威脅恐嚇,以達到其所謂轉化的目的。如發現大法弟子煉功,就采取各種手段殘酷迫害。其主要手段有:

1、罰站:站在烈日下暴曬,一站就是幾天。

2、長期關禁閉:長達幾個月,不許和親人見面,不許放風,並毒打堅修弟子,抽耳光等等。有個女管教叫崔英,本性兇殘,許多女弟子被她打的鼻青眼腫,一周消不下去。許多大法弟子的身上被她擰的拳頭大小的淤血,青一塊,紫一塊,遍體鱗傷。

3、不許睡覺:常常半夜2、3點把所有的大法弟子集中到操場跑步,70多歲的也不例外,跑不動強迫走,直到天亮。

4、放狼狗咬人:多起女弟子被管教人員放出的狼狗咬傷,而管教人員在一旁看熱鬧。

5、其它手段:有的管教人員見到大法學員煉功,就偷偷端盆冷水猛地向學員身上潑;管教人員看到大法弟子堅持對大法的正信,氣極敗壞,不許他們洗臉、刷牙、洗衣服。對他們的家屬連哄帶騙。規定的周六接見日是一句空話,而且有的連起碼的生活必需品都不讓送。

在邪惡的殘無人道的摧殘下,70多歲的女大法弟子宋玉英(5月下旬)被它們迫害致死。邪惡之徒看到大法弟子對法輪大法堅如磐石的心不可改變,就把部份大法弟子送去勞教,現知道張蘭香(60多歲),王志紅(中年)已被送新店勞教所,其他人不知送到什麼地方。

這個所謂的"法制教育學習班",實質上是一個侵犯人權、殺人害命、踐踏法律的邪惡黑窩。那裏的管教人員大部份非常兇殘,沒有人性。但是也有少數良心未泯的人。有兩名從古交調到洗腦班的女工作人員,看到大法弟子都是好人,看到管教人員殘無人性的做法,不願和他們同流合汙,辭職回家去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3/12787.html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12/27/22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