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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農安縣哈拉海鎮當局的土匪行徑


自從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江澤民犯罪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鎮派出所就開始收書,共收了一百多家的書,拿走三臺錄音機,拿走不少佛像前的蓮花燈,有的被打碎了,派出所的警察每人分一臺。

1、99年10月27號以後,100多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所謂的學校班,每天,天剛亮就得報到,天黑以後才能回家,辦班十幾天。寫保證書的才放,不寫保證書的被毒打一頓。

2、2000年元旦時,糧庫的郭明和鐵路的鄒彥明被抓。其他大法弟子被鎮政府強行辦班三天。被抓走的鄒彥明和郭明在拘留所被非法關了97天才放,放時還得交1000元保釋金。

3、有一個大法弟子要租房子開小賣店,正在和親屬商量如何進貨時,被派出所發現,說是集會,還不允許開店,告訴房主,不許把房子租給他們。

4、公安因怕學員上訪,2000年正月初二就開始看著,一直到正月十三。正月十三派出所又強行辦班,不去每天罰50元錢。正月十五開始抄家。

學員A被抄的東西有:兩臺大衣櫃、一個碗架子、面板和搟面杖、像鏡子、鐘、飯桌子兩個、糧食、馬一匹、家裏的一切東西都被拉走。

學員B被抄的東西有:組合家具,一口大櫃,一個碗架子,錄音機,縫紉機,電視機,糧食,大抱繩,毛蔥 ,蒜,藥材,價值大約6000圓左右。

學員C被抄的東西有:兩坰地的玉米拉走後,罰3000元。

學員D,罰500元,被逼流離失所。學員E,因進京上訪,從丈夫的單位扣錢3000元。學員F,罰3000元。學員G,罰3000元。學員H,罰3000元。學員I被抄家的東西有:電視,家具,角櫃。學員J被抄家的東西有:彩電,組合家具,取暖爐,沙發三件。學員K,家裏所有東西都被抄走,罰5000元,不交錢公安不放人。

另外,2000年3月13號公安非法抓人,鄒彥明被抓,後被非法勞教,現已超期,至今未放。 2000年10月份,鄒彥傑、葉明珍家被抄,沙發床,電風扇,組合櫃,縫紉機,炕席都被抄走。警察是在家裏無人的情況下,破門而入的。

2001年元月18日,有16名大法弟子被抓到拘留所辦班,正月初二放人時,每人罰500元。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30/10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