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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雙流縣迫害大法弟子回頭浪子被迫流落在外


四川省雙流縣華陽鎮派出所和當地政府對進京上訪的學員罰款2-5千元,並非法拘留、勞教、判刑,有的學員反復多次被拘留,還強迫參加“轉化學習班”,現在最長的班已經有兩個多月了。

四川省雙流縣彭鎮鎮政府,自99年7月以來,對凡是堅持修煉大法的學員進行罰款。有一位孤寡老人因為堅持修煉被罰款1.5萬元,有一個學員被罰款1.6萬元;一位在“4.25”時得法才3天的學員也被迫繳納了1千元的保證金,至今未予退還。其它的就是罰款5-8千元不等。學員的身份證被沒收,170多家學員的房產證被非法扣押。他們還通過威脅抄家、拘留、送勞教等手段將罰款弄到手。最近,那位在“4.25”時得法才3天的學員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被派出所騙出家門抓走,在派出所遭到毒打後逃脫,可是派出所卻將他家裏的13桶汽油(價值上萬元)抄走,並將其母親、妻子、弟弟全部抓走,其弟弟遭到毒打後被非法拘留11天。

該學員在得法前偷雞摸狗是他的專業,還幹過吃白粉等事,由於造業太多,得了一種怪病-每天早晨乾嘔發吐。後來在他父親的引導下開始學法煉功(其父親的甲亢也因為修煉得到康復),現在變成了真正的好人,是李洪志師父和大法給予他的這一切。可是因為堅持做好人,他們父子現在有家不能歸,只能流落在外。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5/103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