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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向黨中央寫信反映實情被當做“犯罪嫌疑人”監控


2001年的春節八天,她是被作為“犯罪嫌疑人”不準與家人、親朋好友一起過年,不準打電話、不準下樓,每晚有兩名女警察值班渡過的。時至今日仍被監視居住。原因是她曾經給中央寫信反映法輪大法是正法;不參與政治,沒有組織,不斂財;反映公安部門對法法輪功鎮壓的作法嚴格損害黨政機構的形象;並且請中央重新調查正確解決法輪功問題。那封信長六千多字,表達了一個修煉中的黨員對祖國人民的拳拳之心。信中附上了她的簡歷、社會關系以及她的彩色照片,一切都是堂堂正正的。這其間她還曾經找過有關領導反映真實情況;曾把法輪功真相材料給過她熟悉的同事。也許就這些吧,她實在想不起來做錯了什麼。因為她是一個生在新中國,長在紅旗下,在組織部工作9年,任了十年副局長,沒爭過一平方,一分錢,把大哥大讓給別處使用,做好人的高級政工師,認識她的人沒有說她不好的。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0/10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