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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區公安分局惡人對法輪功學員權春紅和她丈夫的迫害
【明慧網】 權春紅與丈夫都是煉功人,曾被迫寫過保證書,寫過保證書後開發區公安分局仍把他們軟禁或送進拘留所,為此她心裏非常難受,有被欺騙的感覺。
三月份丈夫出差在外,她有機會在網上把自己與丈夫的名字登出來,並聲明保證書作廢。開發區公安分局看到他們名字後把剛出差回來的丈夫抓進秦皇島第一看守所,說先刑事拘留三天,然後看表現再說,因為她有六個月的孩子,他們不能抓她。開發區政法委宋書記叫她說出是誰給上的網就放人,看她不說又讓她寫保證書免得丈夫勞教。她沒有理由寫保證,她對公安局說:我丈夫一直出差在外,他什麼也沒做,你們不應該抓他。他們不但不聽,反而也逼迫她丈夫寫保證,說寫了保證就放人。她丈夫什麼都沒做,拒絕了公安分局的無理要求。
目前,她丈夫依然被關在市第一看守所,他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公安局強迫他們寫保證,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他們聲明保證書作廢,是在行使他們的正當權利,卻要被抓被關押。丈夫上班工作是她與孩子唯一的生活來源,他們這樣無視法律,濫用職權,為所欲為,逼得她與孩子已走投無路。
開發區公安分局直接參與此事者有:揚愛山、朱衛國、張守忠、師文忠。
開發區公安分局電話:0335――8051230、8051110
開發區政法委書記辦公室:0335――8060330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1/3/23/9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