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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鄭州市長途汽車站派出所所長的犯罪記錄
在元旦前一天下午4時左右,鄭州市長途汽車站派出所以查"三品"為由,從鄭州至長春的長途客車上以不罵法輪大法創始人為由,一次從客車上扣留十一人之多,並辱罵、搜身,尤其是該派出所所長郭XX,不僅長得黑臉,而且相貌兇殘,除多次粗聲惡語辱罵扣留人員外,還揚言憲法規定對不罵大法的人可以隨意踩死、蹂死等,當有人問他憲法的那一條那一款有此規定時,這個暴徒竟大言不愧地說:"第一條第一款就是。"當有人叫他拿出來看看時,他還說就是的,就是的。當時在場的還有一個派出所的幹警,在多人質問下,他才不吱聲了。
聽到這樣的話,誰會相信竟然是出自於一個派出所所長之口?
隨後他們將扣留人員交給鄭州市公安局二七拘留所拘留,並沒收每人150元左右的車票款,在隨後的提審中,還多次毆打法輪大法學員。
鄭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拘留所實乃斂財之所,不論什麼人被關進拘留所,都得先交370元的夥食費,不論吃不吃或者關一兩天也不退,吃飯也只是一個饅頭,一塊普通火柴盒大小的鹽水泡蘿蔔,一杯稀面糊糊。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6/8/119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