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聯系我們

山東省平度市大法弟子被送精神病院遭摧殘


1,受害人情況
受害人姓名:張永紅
性別:女
年齡:39
文化程度:大專
職業:原企業會計因上訪而被迫辭職
家庭出身:幹部
健康狀況:健康
有無精神病史:無

2,被迫害入院的經過:
因堅修大法,與另外兩名大法弟子騎自行車走900公裏去北京上訪,後被公安和原單位人送回原單位,在單位一樓辦公室坐了不到一小時,開來一輛醫院的車,從車上下來一男一女。受害人張永紅對車上下來的姓劉的男醫生說:"你們是醫生,要講醫德,我很正常,也很清醒,絕對沒有病,不需要你們。"當時姓劉的男醫生說:"你們單位領導和公安都很關心你,接你到醫院去檢查一下,如果沒有病,就送你回來。"(顯然是欺騙)。受害人張永紅說:"檢查病也是自願,沒有醫院來強制看病的,我沒有病,不需檢查。"姓劉的男醫生就上來動手拖,張永紅掙紮,寧死不上車,後來司機和姓李的女護士上來揪住她的頭發,把她按倒在地,把鞋都拖掉了,硬拖上車,直接送到醫院。

入院時間:2000年6月6日
地點:平度市第六人民醫院(精神病醫院)
主使人:平度市公安局
受害人立場:堅修大法,不同意入院
有無簽字同意:無
住院文件簽字人:不詳
不住院的條件:已經沒有條件可講,一切都是強制。

3,入院後情況
主治醫生:金xx(名字不詳)女 四十多歲
診斷過程:無
醫院診斷結果:無
治療方案:主要是吃藥、打針、下電針。醫院院長、主治醫生、公安找其談話,要求放棄修煉,不準看大法書,不準煉功,否則就被大字型綁在床上,強行進行。
是否向受害人通報診斷結果:否
有無向受害人說明使用何種藥物:無
用於治療什麼癥狀:受害人通過和他們的談話意識到,他們想強制通過藥物刺激,使受害人失去對法輪功的記憶。
是否說明藥物有何副作用:否
用藥劑量:一日三次,每次一小把,五種藥物左右,另外每天晚上有註射一針。
如拒絕服藥將受到何種處罰:找來男精神病人,或醫生護衛,數人一齊下手,將其按倒,捏住鼻子往口裏灌,或者加大藥量、下電針。被迫服用的藥名不明。
服後出現的反應和癥狀:大腦反映遲鈍,對有些事失去記憶,目光發直,臉色蠟黃,行動緩慢,心酸落淚。

4,出院後情況:
住院天數:六十天
出院時有何診斷證明:無
有何治療隨訪:無
出院後情況:雖然遭受很大痛苦,但是通過學法煉功,出院三個月後恢復往日的健康。

(大陸弟子 2001年3月)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4/27/10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