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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三河市新集派出所2000年2月29日迫害大法弟子


新集派出所所長王振東2000年2月29日中午將一名大法學員孟召民的衣服脫光背銬在一柱子上,下午2點又將一大法學員潘振芳的衣服脫光,帶到派出所的大門外邊,被蹲著銬在一廣告牌的下邊,在寒冷的冬天光著身子、光著腳,(只穿著一件小褲叉),在外邊的學員腳下是凍著的冰雪,(他們是28日被抓,只在28日晚上吃了一點飯的情況下)孟召民被凍了5個小時,潘振芳被凍了3個多小時,只因為他們堅持煉法輪功。3月1日在他們兩個人被送三河市看守所前,在派出所的會議室裏他們兩個學員被背銬著,讓潘振芳面向南墻,有兩個民警看著。所長打孟召民,所長走後民警用電棒電潘振芳的臉部,電他的手指,其中一個民警是被人們叫做張四的,另一個不知姓名。

孟召民被罰款3千多元,被關押26天。潘振芳被罰款2000元,被關押31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9/2/2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