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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州市政府非法拘禁,處罰法輪功學員
當地政府為了撈取政治資本和經濟利益,知法犯法,私設公堂,無視國家法律法令,濫用職權,非法拘禁。一些官員公然宣稱中央和省上有精神,對法輪功的人要怎麼整我們自己說了就算,說弄死一個大不了少幾百塊錢的工資,(但又可以從其他方面補回來)。由於當地政府目無法紀,出現了公安夥同當地地痞流氓對大法學員肆意的打、砸、搶、抄、抓、關、罰。在這裏,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受到不同金額的罰款(其中包括已經不修煉的),多的達二萬余元,少的也不下千元。沒有錢的被強迫寫欠條分期付清。其中僅一個鄉就獲罰款幾十萬元。他們都說是上級罰鄉的款,要上繳。但據鄉內部人員透露:他們把這筆錢全部用來看燈會、逛花會、泡夜總會、發獎金揮霍了。最令人發指的是他們對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的學員進行嚴厲拷打,絕大部分鄉幹部參與了毆打大法學員,並且規定打人的每人可獲得50——200元的獎金。如一學員晚上被關在一間房子裏,他們二十五個人一齊進來,關燈後拳打腳踢,打得這學員臉如面盆,最後還給她戴上腳鐐手銬。還有一個學員只因沒錢交2000元的“押送費”,當時就被打得休克,很久不省人事,後由家屬送到醫院搶救才醒過來。他們對所謂頑固分子進行關押、勞教,有的學員被非法拘禁在鄉政府內長達50多天。更卑劣的是,為了斂財,他們故意放一份資料在學員家裏硬說是抄出來的,栽贓陷害,並強行罰款1000元。
http://www.minghui.st/mh/articles/2000/7/11/2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