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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晉州楊家營鄉政府殘酷迫害大法學員


宋小平,河北省晉州市楊家營鄉小沙莊村人,今年52歲。1999年7月20日,因國家不讓她煉使她身心受益的法輪功,而進京上訪,半路上被鄉派出所抓回,在鄉派出所被非法關押7天。10月25日,國家又說法輪功是邪教,老人又想不通,又去北京上訪,在北京西客站被當地公安抓住,遣返回楊家營鄉,被鄉政府人員(姓名待查)關上門痛打,兇狠地將宋小平左肋打斷,就是在這種傷痛情況
下,也沒讓她在家休養休養,就毫無人性地又將其拘押了一個月,罰款一千元才放出。在這期間,鄉政府人員又去她家抄家,想搶走人家經商用的傳真機,她老伴拼死跟他們講理,東西雖沒被搶走,可她老伴一氣之下病倒了。剛放出來的宋小平回到家看到這一切,實在想不通,這哪點像國家幹部做出的事?這不是一群強盜嗎?一生氣於11月29日她再次進京討個說法,不料在天安門又被公安抓上警車,又被遣送回家,因她是二次進京,被判刑事拘留,鄉政府又派人土匪般地到她家搶經商用的機器,由於這些機器也有別人的股份才沒被搶走,但她老伴因此事又嚇,又氣又急,加重了病情,臥床不起,正因為她老伴病重,無人照顧,鄉政府怕鬧出人命,影響太大,於是讓在看守所呆了15天的宋小平家屬交了5000元所謂抵押金做保,才讓其回家照看病人。本以為鄉政府這些“人民公仆”良心發現了呢,誰知今年2月2日,這夥人突然又闖進宋小平家,搜走她兩本大法書和一些大法資料,接著又搜出她寫給國家主席的一封反映自己無辜受迫害以及還法輪大法清白的信,其實公民給中央領導寫反映信,這本身是我國憲法賦予每個合法公民的權力,是受法律保護的,可這些法盲(執法者)卻以此為借口,又將宋小平關進了看守所。過了一個月,宋小平家裏擔心親人的安危,要求放人,鄉政府開出的條件是再交5000元“抵押金”才行,家裏無奈又湊齊了這筆錢,把人接回了家。真是禍不單行,她老伴因家裏發生的這一切不公,身心受到極度摧殘,在小平被保釋的第十天含恨離開了人世。

寫到這,我不禁要問,這還是人民當家做主的政府嗎?這些人把看守所當成了搖錢樹,找個借口就抓人,根本不顧老百姓死活,搞得居無安寧,家破人亡,整個一幫子綁票團夥。有時想起來,中國人真的命苦,我們這是生活在怎樣的一個社會啊!政府怎麼了?這些人為什麼變得這樣可怕?!

故事還沒完,專門制造不公與磨難的那些人似乎總跟宋小平過不去。今年4月24日,就因為她與另外煉法輪功的鄰居在一起說說話,就給她扣了個“搞串聯、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關進了行政拘留所,23天後又轉到刑事拘留所,2個月後又被送進石家莊市勞教所,最後宋小平被判勞教3年。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0/9/12/2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