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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安門派出所及安徽省駐京辦事處對法輪功學員、留美博士鄒志明施虐


鄒志明,1986年來美留學,獲數學博士學位.1999年11月中旬持美國護照回中國護法。於11月30日去天安門廣場,在看國旗換崗式時,警察問他是否煉法輪功?他說是,就被抓上警車。他當時沒有帶美國護照。警察把他送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由於他認為自己沒有做任何壞事,警察沒有權力抓人,就拒絕回答警察的問題,遭到毒打、上刑、電擊等折磨,折磨了半個小時。然後把他關到一個房間裏,因和同修們互相交流修煉心得,又被警察當胸狠狠地踹了一腳。當晚把他轉送到安徽省駐京辦事處。在辦事處由於拒絕和警察合作又被毒打,折磨了1、2個小時。臉被打的腫得很高,成了三角形,身子也被打得動不了。第4天晚上7點多鐘,他和其他同修堅持煉功,上來6、7個警察,把他等3人強行拖到走廊上,用拳猛擊,然後又體罰,說要按他們的方式煉,讓他們3人面對墻、雙手抱頭、馬步站樁,若雙腿彎曲的角度不夠,就兩個警察一起踹他們的腿。警察認為是他帶的頭,為加重體罰,就找來2個各重10幾磅的滅火器,讓他一手提一個,同時站樁,折騰了1個多小時,直到晚上11點鐘,警察也累了,才罷休。第6天他從駐京辦被領回家鄉,他的護照被縣公安局扣壓,並接連2天讓他寫思想匯報,他就把他的修煉心得體會寫了交上去,後來拿到了護照才返回了美國。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0/1/7/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