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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警察虐待修煉法輪大法的兒童


【大陸】山東警察虐待修煉法輪大法的兒童
2000年5月,山東某鄉法輪大法小弟子小洪(男,10歲)、小瑞(女,12歲)隨母親依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到北京上訪證實法輪大法。但是他們這一合法權利卻被剝奪並受到非法拘禁與殘酷迫害。

5月7日上午兩名小弟子及母親被帶回鄉政府,對待大人的酷刑且不說,請看他們是怎樣對待這兩名兒童的。

幾名大法弟子被銬在屋內排椅上,屋外鄉政府人員王X把小洪叫到眼前,問其還學不學了,小洪說學,就打孩子耳光、擰臉,王X打完,又被派出所所長(男,40歲左右)叫到屋裏,問兩個孩子煉功怎麼煉,兩個孩子盤腿打坐,小洪煉到球狀加持時,所長便把高揚的手踩在地下碾,又用膠皮棒把孩子們的腿打下來,再讓他們盤上,再打下來,把兩個小孩叫起來坐了一會兒,又用膠皮棒打小洪的屁股,一邊打一邊問小洪還煉不煉,孩子說煉就繼續打。又把小瑞叫到外面去,讓小洪脫下褲子看看屁股有沒有傷,沒有傷繼續打,並強迫小孩罵師父,打完後又讓兩小孩出去,鄉政府有眾多目擊者。該所長又叫兩個小孩一二一齊步走等,並用煙頭燙小洪的手,把孩子疼得哇哇大叫,而喪盡天良的派出所所長卻繼續燙孩子的手。

就這樣,把兩個孩子折磨了將近一下午,打得小洪屁股不敢坐、頭暈,覺得地一個勁地旋轉。

第二天上午,孩子的奶奶聽說孩子被打,要領孩子回家,他們不準,孩子的奶奶說你們這樣狠心,這麼小的孩子也能下得去手,他們竟然不承認還說:"誰打了,誰打了?" 孩子的奶奶當即脫下孩子的褲子讓他們看。孩子的屁股腫得紅紅的,被膠皮棒打得一根一根的印好長時間未恢復,坐板凳都疼。

孩子的母親被當地政府帶回,非法拘留一個月回家後僅過了2天,鄉政府又以辦"學習班"的名義到該學員家叫她帶上衣服到鄉政府去,她說:"我沒有犯錯,我不去。"鄉政府人員及派出所就想強行帶走,多虧家裏人及在場的兩個大法弟子阻攔才沒被抓去,事隔10天,鄉派出所大清早從院墻爬進去把她抓走,(外面胡同裏約有十多人把她的屋前屋後圍了起來)到了鄉政府把她銬在排椅上,鄉政府人員王X抓起她的胳膊上的肉使勁擰,問:"這侵不侵犯人權?"她說:"是侵犯人權。"王X又用一根塑料軟管子掄起胳膊朝她的屁股上抽,抽了一會兒,又將她轉移到北面房子裏,去了六、七人問她還上不上訪,還煉不煉了,她說煉,另一工作人員就又用塑料軟管子在她腿上打,把她打得在地上一個勁地掙紮,他們有的抓著她的頭發,有的握著她的兩個胳膊說是別讓她撞死。又隔了十多分鐘左右,又來了六、七個人,又開始用那根管子打,其中有土地管理所的所長(男,35歲左右)用書一個勁地在她頭上、臉上、脖子上抽打,並在旁邊說:"我再叫你講人權,講,你們這些人還有人權嗎?就得打死你,你信還能讓你活著回去嗎?"打的時候鄉政府書記在旁邊看著,實際上就是他指揮著。

就這樣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孩子的母親遭到鄉政府人員三次毒打,打得大腿及臀部烏黑一片,腫得老厚,走路都費勁,並強迫交保證金一千六百元,李曉東揚言:"不交錢,繼續打,還要進家搬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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