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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勞教所用酷刑折磨不寫決裂書的學員
1。用警棍電。有的被電的起了大泡,又紅又腫;有的被電得臉變了形,最後留下了疤;有的被電得身體傷痕累累,遍體鱗傷;有的被電了長達2個小時之久;有的被電得大小便失禁,用人扶著走路;有的被電得高聲慘叫,精疲力盡,令人慘不忍睹,心如刀絞。
2。對不寫決裂書的學員采取連續幾天強行雙盤靜坐,每天長達7、8個小時,每天學員疼得拿不下腿,腳脖子起了大泡,不能走路,不能動。
3。拳打腳踢,打嘴巴。
4。對揭下室內罵大法標語的學員用電棍電,戴手銬,關禁閉室一個多月之久。對不寫決裂的學員關禁閉已是常事。
5。采取不讓睡覺的方式逼迫學員,連續幾天幾夜。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3/2/8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