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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看守所預審和管教執法犯法


法律何在?——警察、預審和管教執法犯法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2000年6月25日去天安門護法,被警察殘暴毒打後拽上警車,送往天安門派出所。由於大法弟子太多,下午被送往石景山體育場,當晚在體育場露宿一夜,第二天又在40度的高溫下被曝曬一整天,傍晚又被送往朝陽看守所。6月27日早6點30分左右被預審員叫去提審。我沒報姓名,預審員就氣急敗壞的打了我三個耳光。8點左右,我又被另一名預審員叫去提審。我告訴他預審員打人之事,他說他們有規定,預審員不許打人,那很顯然預審員是執法犯法。回監所後,警察教唆犯人體罰我,而監所明文規定不許體罰、打罵,這不是執法犯法又是什麼?

http://www.minghui.st/mh/articles/2000/7/8/3977.html

朝陽區看守所的女科長及幾個年青的女管教和幾個吸毒的犯人串通好,一起對大法弟子瘋狂迫害。一個吸毒的牢霸看管五位大法弟子。管教對學員拳打腳踢,並且用手按住學員的嘴巴,抓住學員的頭發,在地上拖;管教指使犯人把學員打得幾乎沒有氣了,它們還逼學員站起來;以減刑利誘犯人虐待大法弟子。
管教命令幾位吸毒、打人犯打一位老弟子,並把她綁在門板上,時間長達20多個小時,拳打腳踢,不讓這位老功友大小便。這些沒有人性的敗類說:“我們讓你也當一次耶穌吧!”
http://www.minghui.org/big5/0001/Dec/04/news_china_120400_shishi.html

12月6日,朝陽看守所對待天安門廣場被抓弟子采用了如下手段:其一,剛踏進三樓道口,每個大法弟子都被扒光衣服,連內衣都不準穿,一絲不掛地被搜身。雙手抱著頭蹲著,一直蹲到晚上睡覺才罷休。其二,兇手何管教、號長何密臘,惡毒對待大法弟子,把601號屋3158、3161號絕食絕水二位弟子捆在板子上,把褲子扒到腳部,腹部、胸部一絲不掛,呈“大”字型固定在板子上,也不準蓋任何東西,活活凍著,白天黑夜不準閉眼睛睡覺,如閉眼就指使看守罪犯把其眼睛扒開,捆了兩天一夜。有的弟子絕食絕水,它們就罰學員雙手抱頭站著,不準睡覺。其三,掏光弟子們所有的錢,讓管教登記收下,說出城時再給。結果一進去就強令攤派,每人都必須買一套被褥(130元),一套日用品(65元、80元不等),有的弟子沒帶這麼多錢,它們就讓別的弟子幫忙,就這樣想方設法把大法弟子們的錢扣完為止。遠地來的大法弟子,每人都帶著上千元,都被它們搜刮光了。它們每天都在抓人、放人,不說名址的走時一分錢都不給,推到大門外,願走就走,不走就凍著。由於每天被送到這裏的大法弟子太多了,足見朝陽看守所大發大法弟子蒙難財根本無法計數。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3/63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