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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區看守所私立規章所長,警察打人,指使犯人打人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因上訪被公安機關拘留46天,關在通州區看守所2筒7號(2月5日~3月21日)2月5日一進號,先搜身,搜身時故意把衣服撕得爛七八糟的,大牢頭罵聲不斷,二牢頭第二天早上教規矩(因來時是夜間,教的是通州區看守所私立的規章)

一、飛著(頭朝下,背貼墻,雙手反上舉貼墻),同時教不準摸別人的盆,不準摸水桶,不準摸水龍頭。違反了就飛著就打,想讓你飛多長時間就飛多長時間,說打多少板就打多少板。

二、蹲著(雙手平舉,雙腿半蹲),同時教任何人都可以說你,支配你,不準解釋,不準還嘴,這裏謝字不離口,還潑十盆涼水,不管是打、罵、體罰、還是潑涼水都必須說謝謝。違反的就罰就打。

三、走板(用塑料鞋底子打屁股,最少打十板)然後說:還有潑涼水(當時氣溫是攝氏零下4度~零下14度)。

四、點名時必須雙手抱頭,出入監室必須低頭,否則班長用腳踢你。

五、新號入監,必須先背監規(北京市公安局制定)、行為規範,守則二十條,十一種等,一百多道題,錯一個字就罰,一百多道題不背完,任何時候不準說話,不準看書,不準看雜志,違反了就罰。 最後說:這裏規矩多著呢,這只是幾種,這些都不叫“打”,不叫“體罰”,這就叫規矩。 在這46天裏,整天聽到的是大牢頭、二牢頭的罵聲。在號裏,我被打板子5次,最多時一次就打60板。一個多月屁股總是黑紫色,飛著5次,最長20分鐘。在號外(筒道裏)警察罰我站著,所長郗文清揪我頭發,踢我腳,按我頭低下。另一次五個警察站在筒道裏,還有幾個勞動號,我還未邁出監室門,就被人一把(揪著頭發)揪了出來,(勞動號:回民,人稱老大,矮胖)腳未站穩,又是重重的一記耳光,把我打倒在地上,警察踢我一腳,又讓我飛著,大約20分鐘。另一次所長親自坐陣指揮,讓我們九個人在筒道裏飛著,還提出十幾個男犯人,讓我們飛著時男犯人按著我們的手,讓我飛了半個多小時,五個警察來回監督,用腳踢,罵聲不斷。號裏有監視器,號內的一切都在警察視線之內,然而他們卻熟視無睹,而所長每天親自提牢頭,面授機宜,回來後,牢頭就象得到了尚方寶劍一樣,有恃無恐,又吼又罵,大打出手。牢頭說:不是我要打你,這是看守所的規矩,打你這是我的工作,我也是犯人,我也得聽人家的。這46天裏,人間地獄走一回,真是惡夢一場。

我要控告通州區看守所:
一、私立規章;
二、所長打人;
三、警察打人;
四、指使犯人打人。

我們是法制國家,警察打人是違法的。為什麼通州區看守所可以超越法律之上,為什麼通州區看守所不見“青天”?我要求依法嚴肅查處通州看守所的當事領導及打人兇手,嚴肅法紀,給我一個滿意的答復。
申訴人:(姓名地址略)

http://minghui.org/big5/0001/Oct/05/shensu_old_lady_b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