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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招遠大秦家鎮政府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惡行錄


1999年9月28日,招遠大秦家鎮大秦家村法輪功學員秦為典、李美欣、付希彬、付新利在農田裏幹了一天活,晚上睡到深夜十二點被大秦家鎮政府派出所關押了起來,當時被關在不足4。5平方米的“鐵籠子”共有張玉花、溫越荃、付彩霞、付迎霞等15人。政府的一名書記親自動手打人,他用鞋刷子打付迎霞的頭,把鞋刷子都打斷了。
99年11月9日,55歲的張玉花、58歲的王連芳因去北京上訪被濰坊警察截住關在派出所。大秦家鎮政府派去領人的政府官員,二話沒說,一見面就是拳打腳踢,之後把兩位學員野蠻地搡到車裏,關掉車燈,又是撕脫衣服又是脫鞋,搜去身上僅有的330余元錢,又買了根繩子把二人捆了起來。當晚9時許,大秦家鎮政府幾十人手提警棍、皮棒把二人打倒在地,由四人按住,其余人輪流用棍棒猛擊,直至被打得昏死過去。,之後,她們一天兩夜中多次被打昏,後又被送到招遠市公安局治安拘留15天。
99年11月10日,招遠大秦家鎮臥虎莊村民付彩霞因去北京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在北京市兩半門口,正當往上遞信時,被大秦家鎮政府一幫人蜂擁而上搶去了信,然後把她推進一輛出租車,拉到旅館後,拖出來拳打腳踢,等剛一蘇醒就用手銬把她銬在衣櫃上約40小時,於12日晚押送回大秦家鎮政府,政府一夥人圍著輪流猛打。其中一個穿皮鞋的照她的頭部、胸部、腰部等要害部位用腳猛踢亂踹,折騰又近兩個多小時,它們實在打累了才停手。事後命其交出一萬元現金,如否,就用她家中的農用車抵押(車價1。4萬元)。由姓王的官員寫了一份抵押書,強行要她照抄下來,逼迫蓋上手指印。當即派出五人將抵押車開到鎮政府,然後把她關進了派出所。11月15日上午被押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99年10月1日大法學員路春娜去北京上訪被抓後由大秦家鎮政府的人看押,第二天下午被送押大秦家鎮政府。一下車,一個戴眼鏡的年輕幹部拿起膠皮棒照屁股、後背就打(因都有手機隨時聯系)。一個說:“到屋裏再說”還沒等到屋裏在走廊上就圍上了7、8個官員,後面的用膠皮棒打,前面的用拳頭打胸部,當時就把她打得沒了呼吸。政府官員說她裝死,握著手銬鏈子拖到屋裏,一名官員照她的肚子和小腹處連踢三腳,另一人在旁也用腳踢,還有一人用膠皮棒猛打左腳底。政府官員又強硬地把她拉到椅子上坐著,用手掌打臉,然後用火燒,打火機在眼前晃了晃,見她沒有反應,又用涼水朝臉上潑,最後實在不行了,就用車送到了大秦家衛生院搶救。在往擔架上擡時,把她弄得衣不遮體。。。。,真是慘不忍睹。等家人到了後,政府官員卻說是三天沒吃飯餓成這個樣子。三天後她被送往市公安局拘留了半個月。回家後,政府官員還到村裏讓其交車費,並揚言其大姐公爹的工資來威脅,還要搞株連。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0/2/7/2375.html